[发明专利]无线通信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1010004038.8 | 申请日: | 2010-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84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1 |
发明(设计)人: | 奥池和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8/06 | 分类号: | H04W88/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李晓冬;南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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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终端 | ||
1.一种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包括;
通信定时仲裁部件,所述通信定时仲裁部件适用于控制第一通信保 护时段和第二通信保护时段的分配,所述第一通信保护时段被用于与第 一无线通信终端的通信,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属于使用第一通信方案 的第一通信网络,并且所述第二通信保护时段被用于与第二无线通信终 端的通信,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属于使用与所述第一通信方案不同的 第二通信方案的第二通信网络,其中
所述通信定时仲裁部件执行控制以使得在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进 入活动通信时段之前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和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使 用相同频带,所述通信定时仲裁部件还执行控制以使得包含网络分配向 量的分组根据所述第二通信方案被发送,所述网络分配向量适用于定义 用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通信保护时段,
所述共存无线通信终端还包括第一通信处理部件,所述第一通信处 理部件适用于在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活动通信时段受保护的通信保 护时段期间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进行通信并且停止与所述第二无线 通信终端的通信;第二通信处理部件,所述第二通信处理部件适用于在 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的活动通信时段受保护的通信保护时段期间与所 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进行通信并且停止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通 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定时 仲裁部件执行控制以使得所述网络分配向量在CTS-Self分组中被发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定时 仲裁部件执行控制以使得所述网络分配向量在寻址到所述共存无线通信 终端的NULL数据中被发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定时 仲裁部件使用自适应跳频来控制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以使用与所述第 二无线通信终端相同的频带来进行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定时 仲裁部件控制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以使用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相 同的频带的中心频率来进行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
所述第二通信方案被设计用于与IEEE802.11标准兼容的WLAN。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
所述第一通信方案被设计用于与IEEE802.15标准兼容的WPAN。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存无线通信终端,其中,
所述通信定时仲裁部件被容纳在与第一无线通信部件和第二无线通 信部件相同的框体中,所述第一无线通信部件和第二无线通信部件分别 适用于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和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进行通信。
9.一种由共存无线通信终端使用的无线通信方法,包括:
控制第一通信保护时段和第二通信保护时段的分配,所述第一通信 保护时段被用于与属于使用第一通信方案的第一通信网络的第一无线通 信终端的通信,并且所述第二通信保护时段被用于与属于使用与所述第 一通信方案不同的第二通信方案的第二通信网络的第二无线通信终端的 通信,其中
执行控制以使得在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进入活动通信时段之前所 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和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使用相同频带,并且控制 以使得包含网络分配向量的分组根据所述第二通信方案被发送,所述网 络分配向量适用于定义用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通信保护时段,
所述无线通信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活动通信时段 受保护的通信保护时段期间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进行通信并且停止 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的通信,并且在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的活动 通信时段受保护的通信保护时段期间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终端进行通信 并且停止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终端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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