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发光的通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0069.2 | 申请日: | 2009-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34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志才 |
主分类号: | H04M1/22 | 分类号: | H04M1/22;H04M1/02 |
代理公司: |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44263 | 代理人: | 李启首 |
地址: | 517300 广东省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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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光 通讯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话机、手机等通讯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可发光的通讯装置。
背景技术
电话机、手机等通讯装置已被非常广泛的使用在家庭、办公等各领域,而现在市场上的通讯装置在功能上大多大同小异,没有太多个性化差异,很难满足消费者的感观要求,而且由于通讯装置缺乏个性化差异,用户经常难以分辨相似的通讯装置导致拿错(尤其是在黑暗中),而且通讯装置在来电时一般只能发出声音来提醒用户,但是对于听力不佳甚至丧失听力的用户来说这种提醒经常会导致用户漏接电话,而且,在有些情况下,用户需要关掉来电提示的铃声,如果没有其他的有效提醒手段,同样会漏接电话。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极具个性化且可具有光影变化功能的可发光的通讯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发光的通讯装置包括主机,所述主机外壳表面的至少一处设置一透明饰体,所述透明饰体与主机外壳之间设置七彩光管,该七彩光管电连接在主机电路板上并被主机IC电路控制。
更具体的,所述七彩灯管安装在主机壳体上。
更具体的,所述透明饰体的背景面贴有具有水彩图案的材料层。
更具体的,所述通讯装置为电话机。
更具体的,所述通讯装置为手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可发光的通讯装置通过七彩灯管和透明饰体的配合,能够在来电时产生光影变化,尤其方便在黑暗中接电话,可以有效的提醒使用者接听电话,极具个性化而且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发光的通讯装置较佳实施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中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可发光的通讯装置的设计思想主要是在电话机、手机等通讯装置的主机上做改进,图1中以电话机为例,在电话机的主机外壳10表面的一处或多处镶装透明饰体12,在该透明饰体12与主机外壳10之间设置有七彩光管11,该七彩光管11连接在主机IC电路板(图未示)上。在主机IC电路(图未示)的控制下,来电时七彩光管11进行发光和闪烁,并根据来电音乐的频率高低来控制七彩光管11的亮灯个数多少以及闪烁频率,七彩光管11发出的光穿过透明饰体12时形成光柱,颜色丰富多彩,形成较强的个性化差异。
上述透明饰体12可采用PS(聚苯乙烯)材料,发光的七彩灯管11安装在主机壳体10上,同时,透明饰体12的背景面(朝向七彩灯管的一面)还可贴上一层具有水彩图案的材料层(这样材料层不易脱落),这样,在待机状态下,电话机可以展示水彩画案,而当七彩灯管11的灯光的照在具有水彩图案的材料层上时,又可以展示出不同的光影效果,极具个性化。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例如,透明饰体12也可以采用其它透明效果好的材料制作,只要七彩光管11的光可穿透即可;具有水彩图案的材料层也可以设置在透明饰体12的外表面;本实用新型也可以应用在手机上,等等。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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