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竹炭改性胶黏剂胶合木质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0920216903.8 | 申请日: | 2009-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199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宋立明;王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廊坊三利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D1/04 | 分类号: | B27D1/04;B32B2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9 | 代理人: | 王正茂;彭晓玲 |
地址: | 065701 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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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性 胶黏剂 胶合 木质 制品 | ||
1.一种胶合木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合木质制品包含两层或更多层实木木材,实木木材之间具有均匀分布有竹炭粉的竹炭胶层。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合木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实木木材由3~20层之间均匀分布有竹炭粉的竹炭胶层的实木木材单板组成。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合木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实木木材表层为木材单板,芯层为胶拼而成的木材芯板。
4.按照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所述的胶合木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实木木材为人工林木材。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胶合木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林木材为杨木、椴木、奥古曼、水曲柳、桦木、柳桉木、松木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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