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10663.0 | 申请日: | 2009-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14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刘志强;黄曾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育才初级中学 |
主分类号: | G04B49/02 | 分类号: | G04B49/02;G09B2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王敏杰 |
地址: | 20001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记录 功能 透镜 | ||
1.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包括球形透镜(1)、内托架(2)、半球记录光屏(3)、外托架(4)、支架底座(5),其特征是:所述的球形透镜(1)设置在内托架(2)的一端上,球形透镜(1)与内托架(2)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的内托架(2)的另一端穿过半球记录光屏(3)与外托架(4)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的外托架(4)的另一端与支架底座(5)的上端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的半径大于球形透镜(1)的半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的圆心与球形透镜(1)的圆心为同一圆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球形透镜(1)的焦距点在半球记录光屏(3)内壁上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设有第一安装孔(31),半球记录光屏(3)的第一安装孔(31)的内径与内托架(2)的下端外径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内托架(2)的上端设有第一圆弧形凹槽(21),内托架(2)的第一圆弧形凹槽(21)与球形透镜(1)外壁适配;内托架(2)的中部设有圆弧形凸起(22);所述的内托架(2)的下端设有第一安装销(23);内托架(2)的圆弧形凸起(22)与半球记录光屏(3)的圆弧内壁适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外托架(4)的上端设有第二圆弧形凹槽(42),外托架(4)的上端的第二圆弧形凹槽(42)的中心位置设有第二安装孔(41),外托架(4)的下端设有第二安装销(43);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设置在外托架(4)的上端第二圆弧形凹槽(42)上,半球记录光屏(3)的圆弧外壁与外托架(4)的上端第二圆弧形凹槽(42)适配;所述的内托架(2)的安装销(23)与外托架(4)的第二安装孔(41)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支架底座(5)的上端中央位置设有凹槽(51),外托架(4)的第二安装销(43)与支架底座(5)的中央位置的凹槽(51)适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的材料是光感热敏记录纸。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记录功能的球透镜仰仪,其特征是:所述的半球记录光屏(3)设有经度(a)、纬度(b)坐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育才初级中学,未经上海市育才初级中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10663.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