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风筝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99005.6 | 申请日: | 2009-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30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发明(设计)人: | 马冠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临海市东升工艺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27/08 | 分类号: | A63H27/08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7024***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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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风筝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风筝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风筝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艺术,风筝的结构大体上都包括了风筝主体和分布在风筝主体上的支撑架。风筝在放飞的时候,为了风筝主体不易被风吹破,因此风筝主体上需要安装多处的支撑架,这样势必加重了风筝自身的重量,从而影响风筝的飞行。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设计提供一种形状新颖,结构简单且自身重量轻的风筝的技术方案。
所述的一种风筝,包括风筝主体及设置在风筝主体上的支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筝主体的中心线上设置中心支撑杆,风筝主体两侧对称设置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风筝主体两凸起处对称设置支撑杆。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通过连接件连接,连接件位于风筝主体的中心线上。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设置于风筝主体两侧的中上部。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筝主体两凸起处对称设置的支撑杆在风筝主体的中心线上交叉,交叉点位于中心支撑杆的中上处。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支撑杆和支撑杆两端分别通过设置的固定件固定连接风筝主体。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支撑杆和右支撑杆外侧一端分别通过设置的固定件固定连接风筝主体。
所述的一种风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风筝主体两侧边缘穿插骨架。
上述的一种风筝,结构简单,设计新颖,风筝主体为猫头鹰形状,美观大方,整个风筝只采用7根支撑杆,所有的支撑杆设置于整个风筝的中上部,去掉了原有结构中下部2根横杆,减轻了整个风筝的重量,使得受风面和排风通道往中上部适量转移,飞行测试表明,本实用新型采用此结构后,飞行效果很好,适合5岁以上人群放飞。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风筝主体;2a、2b-支撑杆;3-中心支撑杆;4-右支撑杆;5-连接件;6-左支撑杆;7-骨架。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一种风筝包括风筝主体1及设置在风筝主体1上的支撑杆,风筝主体1为猫头鹰形状,支撑杆包括中心支撑杆3、左支撑杆6、右支撑杆4和支撑杆2a、2b,中心支撑杆3设置于风筝主体1的中心线上,其两端用固定件设置在风筝主体1,中心支撑杆3位于风筝主体1的中上部,其长度短于风筝主体1的长度;风筝主体1两侧上对称设置左支撑杆6和右支撑杆4,左支撑杆6和右支撑杆4在风筝主体1的中心线上通过设置的连接件5连接,连接件5位于中心支撑杆3的中点偏下方,左支撑杆6和右支撑杆4外侧两端分别通过设置的固定件固定连接风筝主体1,风筝主体1两侧边缘穿插骨架7;风筝主体1头部两凸起处对称设置支撑杆2a、2b,支撑杆2a、2b在风筝主体1中心线上交叉,交叉点位于中心支撑杆3的中点偏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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