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和环冷机支撑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59092.2 | 申请日: | 2009-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85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高德亮;程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5/02 | 分类号: | F27D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秋香;逯长明 |
地址: | 410007***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台车 轨道 支撑 径向 环冷机 支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冷机,特别涉及一种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和环冷机支撑支架。
背景技术
参见图1,是现有技术环冷机支撑支架沿环冷机回转中心径向剖视图。
现有环冷机支撑的支架包括回转框架和回转框架支撑柱,台车通过台车支撑梁2a支撑,台车车轮轨道3a通过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支撑,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由外环立柱11a和中间立柱13a支撑。
由于台车车轮轨道3a直接作用在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上,且中间立柱与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之间的支撑点位于台车车轮轨道3a的外侧,因此,现有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需要较大的强度,(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横截面尺寸较大),才能满足对台车车轮轨道3a的支撑。
因此,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如何降低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a的强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和环冷机支撑支架,用于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可以相应降低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的设计强度。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所述径向梁通过外环立柱和中间立柱支撑;
台车轨道包括的第一轨道位于所述径向梁上,且位于中间立柱正上方;台车轨道包括的第二轨道位于所述径向梁上,且位于外环立柱和中间立柱之间的位置。
优选地,所述径向梁下方还设置有斜撑,所述斜撑一端安装于所述径向梁,另一端与外环立柱相安装。
优选地,环形液槽支撑梁通过所述中间立柱和内环立柱支撑。
优选地,环形风管位于所述中间立柱和内环立柱之间。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环冷机支撑支架,包括沿环冷机回转中心为中心设置的内环立柱;在内环立柱外,以环冷机回转中心为中心设置的外环立柱;
在所述内环立柱和外环立柱之间设置中间立柱;
台车通过台车支撑梁支撑,台车支撑梁通过与内环立柱一侧轨道接触作径向定位;
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通过外环立柱和中间立柱支撑;
台车轨道包括的第一轨道位于所述径向梁上,且位于中间立柱正上方;台车轨道包括的第二轨道位于所述径向梁上,且位于外环立柱和中间立柱之间的位置。
优选地,所述径向梁下方还设置有斜撑,所述斜撑一端安装于所述径向梁,另一端与外环立柱相安装。
优选地,环形液槽支撑梁通过所述中间立柱和内环立柱支撑。
优选地,环形风管位于所述中间立柱和内环立柱之间。
由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通过外环立柱和中间立柱支撑;台车轨道包括的第一轨道位于所述径向梁上,且位于中间立柱正上方;这时就不需要太大的支撑强度,所需的径向梁的横截面尺寸可以减小,就可以满足所述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的使用要求。
在环冷机外形尺寸不变的前提下,需要将中间立柱向远离环冷机中心的方向移动,中间立柱与内环立柱之间的距离较现有技术的大,这样就使得中间立柱与内环立柱之间的液槽支撑梁的长度加大,为操作人员提供了较大的操作检修空间。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环冷机支撑支架沿环冷机回转中心径向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环冷机支撑支架沿环冷机回转中心径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用于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可以相应降低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的设计强度。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述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和环冷机支撑支架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参见图2,该图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环冷机支撑支架沿环冷机回转中心径向剖视图。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台车轨道支撑径向梁4,通过外环立柱11和中间立柱13支撑。
台车轨道3包括的第一轨道31位于所述径向梁4上,且位于中间立柱13正上方;台车轨道3还包括的第二轨道32位于所述径向梁4上,且位于外环立柱11和中间立柱13之间的位置。
为了保证所述径向梁4的强度,在径向梁4下方还设置有斜撑100,所述斜撑100一端安装于所述径向梁4,另一端与外环立柱11相安装。
环形液槽支撑梁5可以通过所述中间立柱13和内环立柱12实现支撑。
环形风管1位于所述中间立柱13和内环立柱12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5909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