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道口标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35032.7 | 申请日: | 2009-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3307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发明(设计)人: | 宋辉;朱文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辉;朱文津 |
主分类号: | G09F13/22 | 分类号: | G09F13/22;F21S9/03;F21V23/00;F21W111/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 敏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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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道口 | ||
1.一种道口标,包括道口标本体,所述道口标本体上设有道口标志,其特征在于:所述道口标本体上方设有黄闪灯,所述黄闪灯以一个以上发光二极管为发光源,其上还设有太阳能电池板、充电电池及相应控制电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道口标,其特征在于:所述道口标本体表面上还设有一个以上发光体,所述发光体内设有发光二极管,发光二极管与控制电路、充电电池电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道口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沿道口标志排列。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道口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内发光二极管发光端向内正对一个反光凹面镜放置。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道口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体内发光二极管发光端向外正对放置于设置在一个反光凹面镜中心的一个反光凸面镜前,反光凸面镜则向内正对反光凹面镜将发光二极管所发光线再反射到反光凹面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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