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及动力传递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31224.0 | 申请日: | 2009-04-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584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 发明(设计)人: | 赵志鹏;张家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B21/00 | 分类号: | A63B21/00;A63B23/12;F16H2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李庆波 |
| 地址: | 518004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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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推拉 训练 健身器 动力 传递 装置 | ||
1.一种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包括:
固定支柱;
承重架,由所述固定支柱支撑;
扳杆支架,设置于所述固定支柱的侧向且相对所述固定支柱固定;
扳杆,所述扳杆通过第一万向连接机构与所述扳杆支架连接;
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下端通过第二万向连接机构与所述扳杆连接,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支撑所述承重架,所述扳杆以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为支点作杠杆运动,并推动所述支撑杆支撑所述承重架相对所述固定支柱上下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在水平方向上相较于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设置在更靠近所述固定支柱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将所述扳杆的下端连接至所述扳杆支架,所述扳杆自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沿远离所述固定支柱且向上的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将所述支撑杆的所述下端连接在距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的一定距离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扳杆支架上的第一球头销以及设置在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上的第一球头座,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支撑杆的所述下端的第二球头销以及设置在所述扳杆的靠近所述扳杆下端处的第二球头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在水平方向上相较于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设置在更远离所述固定支柱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将所述支撑杆的所述下端连接至所述扳杆的下端,所述扳杆自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沿远离所述固定支柱且向上的方向上延伸,所述扳杆支架设置在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的远离所述固定支柱的一侧,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将所述扳杆支架连接在距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的一定距离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扳杆支架上的第一球头销以及距所述扳杆下端一定距离设置在所述扳杆上的第一球头座,所述第二万向连接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支撑杆的所述下端的第二球头销以及设置在所述扳杆的所述下端上的第二球头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拉式训练健身器进一步包括:
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分别铰接于所述固定支柱;以及
移动架,所述承重架固定于所述移动架上,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分别绞接于所述移动架,其中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平行设置,所述固定支柱和所述移动架平行设置,以构成平行四杆运动机构。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推拉式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的长度是可调节的,且所述支撑杆的上端通过第三万向连接机构连接至所述承重架。
10.一种动力传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传递装置包括:
扳杆支架;
扳杆,所述扳杆通过第一万向连接机构与所述扳杆支架连接;
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下端通过第二万向连接机构与所述扳杆连接,所述支撑杆的上端支撑待支撑物,所述扳杆以所述第一万向连接机构为支点作杠杆运动,且推动所述支撑杆支撑所述待支撑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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