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举推训练健身器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31216.6 | 申请日: | 2009-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90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21 |
发明(设计)人: | 赵志鹏;张家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1/068 | 分类号: | A63B21/06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李庆波 |
地址: | 518004 广东省深圳市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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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训练 健身器 | ||
1.一种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举推训练健身器包括:
固定支架;
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铰接于所述固定支架;
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杆下方,且一端铰接于所述固定支架;
移动架,配备有承重架,铰接于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以及
推杆,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与所述移动架平行设置,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二连杆平行设置,以构成四杆平行运动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架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杆下方,所述推杆从所述第一连杆向下弯曲延伸,以允许坐在所述承重架上的锻炼者以举推方式推动所述推杆,并由所述推杆带动所述第一连杆相对所述固定支架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上设置有第一管夹和第二管夹,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第二连杆的所述一端分别铰接于所述第一管夹和所述第二管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上设置有减震器,用于在所述举推训练健身器复位时支撑所述第一连杆或所述第二连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器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杆下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下部还设置有稳定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固定支架上并向外延伸的稳定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架上配备有坐垫,所述移动架上配备有靠垫。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举推训练健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包括第一推杆和第二推杆,所述第一推杆和所述第二推杆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杆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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