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插接式连接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19300.6 | 申请日: | 2009-05-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64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 发明(设计)人: | 蓝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蓝武 |
| 主分类号: | H01R27/00 | 分类号: | H01R27/00;H01R11/11;H01R31/06 |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 地址: | 310014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插接 连接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数码产品数据传输、充电、娱乐配件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插接式连接器。
背景技术
现今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数码产品非常普及,市场上流通的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产品型号非常多,虽然所涉及到的充电和数据传输接口并不是太多,但因为每个厂家的设计不同,所以每个接口内的铜线功能排列有所区别,以致演化出很多的线充、数据线、耳机线型号,销售人员无法记住多达几千种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产品的通用型号,消费者也经常为购买不到相应的充电器、数据线或耳机线而烦恼,严重影响商家销售和人们日常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插接式连接器的技术方案,为不同型号的手机、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提供与之配套充电器、数据传输线或耳机线。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线和尾插插头,尾插插头的后端部设置一组插针,每根插针与尾插插头内的引脚位对应连接导通,连接线一端的引出线连接设置套管,套管与插针插接配合。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管外层表面设置绝缘材料。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线的引出线为两根或两根以上,每根连接线上连接设置套管。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线的另一端连接设置USB接头。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线的另一端连接设置变压插头。
所述的插接式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线的另一端连接设置耳机线,耳机线上包括耳机和话筒。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经过检测每根引出线对应的插针后,将引出线上连接的套管与对应的插针套接固定,从而实现对各种型号的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用品进行充电、数据传输,对手机和、MP3、MP4等还可以提供耳机线。使用该插接式连接器,无论什么型号的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数码产品,只要其数据传输或充电接口能与尾插插头匹配就可以实现数据传输或充电功能,解决了由于数码产品型号太多而匹配不到合适充电器或数据传输线的问题。同样,只要手机、MP3、MP4上的耳机接口能与尾插插头匹配,就可以为各种型号的手机、MP3、MP4等数码用品提供与之匹配的耳机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尾插插头,2-插针,3-套管,4-连接线,5-USB接口,6-变压插头,7-话筒,8-耳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插接式连接器,包括连接线4和尾插插头1,尾插插头1的后端部设置一组插针2,每根插针2与尾插插头1内的引脚位对应连接导通,其中电源地的插针与尾插插头1的金属壳连接。连接线4一端的引出线连接设置套管3,套管3内层材料为导体,与连接线4的金属引出线固定连接设置,套管3的外层表面设置绝缘材料。连接线4的引出线为两根或两根以上,且在每根连接线上都连接设置套管3,套管3与对应的插针2插接配合,套管3外设置的绝缘材料防止套管3触碰到一起而短路。
如图1所示的插接式连接器,连接线4引出4根引出线,两根为电源正负极连接端,两个为数据传输连接端,每根引出线上都连接一个套管3,连接线4的另一端连接设置USB接口5。使用时先把尾插插头1插到手机、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上,USB接口5插到电脑上,把电源负极引线上连接的套管3插入到电源地对应的插针2中,然后用电源正极引线上连接的套管3点触其他几个插针2,当触到某个插针2时,手机、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上显示正在充电,则把电源正极引线上连接的套管3插入到这个插针2中。然后采用排除法测出两个数据传输引出线对应的插针2,然后将引出线上连接的套管3插入到对应的插针2中。套管3全部插接到对应的插针2中后,用固定外壳将尾插插头1与连接线4进行固定即可得到成品。之后将USB接口5接到相应的设备上即可对手机、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进行充电和/或数据传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蓝武,未经蓝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1930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