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改良型窥阴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7231.5 | 申请日: | 2009-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15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9 |
发明(设计)人: | 曹其言;陆恩慈;林晓华;陈凌莹;胡爱月;陈育梅;张萍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32 | 分类号: | A61B1/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50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良 型窥阴器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一种改良型窥阴器。
背景技术
该改良型窥阴器适合于宫颈利浦刀(LEEP)锥切治疗,也可用于子宫颈电烫术,激光术的治疗。由于近年来,宫颈上皮内瘤病变(CIN)在育龄妇女中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宫颈LEEP术治疗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技术,是宫颈癌前病变的理想治疗方法,具有操作方便,切割迅速,止血效果好,不影响病理检查等优点,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临床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进行LEEP术治疗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气体烟雾,尽管LEEP术治疗的装置中有排烟通气设备,但排烟速度慢,术野不能充分暴露,影响手术的顺利进行。同时这种烟雾散发于空气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普通的不锈钢窥阴器上,将一内径为6mm,外径为8mm,长为150mm的不锈钢管一端距前嘴的前端60mm处焊接于前嘴左侧方,外露80mm的不锈钢管略上翘,通过橡胶连接管连接于负压吸引器,将负压吸引器的吸入端串联一个直径60mm,长度为100mm,内装颗粒活性炭的透明容器。负压吸引器的输出端用内径为8mm皮管通至室外,见图二。装有颗粒活性炭的透明容器的目的是将排出空气中的废气、毒气进行有效的过滤。透明容器的颗粒活性炭,视情况需要经常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行宫颈LEEP刀锥切术治疗中烟雾排除、术野暴露、治疗所需时间缩短及术中失血量减少,以达到对宫颈LEEP刀锥切术治疗中烟雾排除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左面是原来的窥阴器图,右面实用新型改良型窥阴器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改良型窥阴器图和电动负压吸引器的连接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一所示实施例中,将原来的窥阴器(图一左面),前嘴左侧方前端60mm处焊接一内径为6mm,外径为8mm,长为150mm的不锈钢管,外露80mm的不锈钢管略上翘,就成了改良型窥阴器(图一右面)。
在图二所示实施例中,1.改良型窥阴器,2.过滤器,3.电动负压吸引器,4.5.内径为8mm的橡胶连接管,6.内径为8mm的橡胶连接管。在电动负压吸引器吸入端串联一个直径60mm,长度为100mm,内装颗粒活性炭的透明容器过滤器。电动负压吸引器的输出端用内经为8mm皮管通至室外。装有颗粒活性炭的透明容器过滤器的目的是将排出空气中的废气、毒气进行有效的过滤。透明容器的颗粒活性炭,视情况需要经常更换。
由于LEEP刀是通过细如发丝的电极丝来代替手术刀进行高质精细的微创性修复治疗,对宫颈周围组织损伤小,并发症少,消除病变,修复宫颈,不损伤正常组织,有非常精细的手术效果,是治疗宫颈上皮内瘤病变相对较理想的物理治疗方法。但是,必须通过窥阴器进行治疗,由于在治疗过程中产生大量烟雾,手术视野被烟雾遮盖,使操作者不得不暂停片刻等待烟雾排除后才能继续操作。怎样才能尽快将排除烟雾,达到充分暴露术野,缩短手术时间,减少术中失血量,使手术顺利尽早完成,改良型窥阴器为临床应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
由于当LEEP刀治疗时会产生热,这种热气化了细胞内液体,从而增加细胞内压力,最终引起细胞膜破裂,导致主要包含水蒸汽的烟雾释放。热导致蛋白和其他有机物质燃烧,引起临近细胞坏死。烟雾如果不采取措施处理,将长期存在于工作环境中,不仅会影响操作者进行操作,而且释放的含生物性的和化学性的有害污染物进入空气中,会引起操作者和患者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诱发肺泡充血水肿、间质性肺炎、支气管炎或肺气肿等。改良型窥阴器的应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
由于用改良型窥阴器连接电动负压吸引器,不仅解决了烟雾的排出问题,而且在负压吸引器的吸入端串联一个直径60mm,长度为100mm,内装颗粒活性炭的透明容器过滤器,使有毒气体进行有效的过滤处理,使排出空气中的废气、毒气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废气、毒气的排出,以达到环保的目的。
综上所述,改良型窥阴器通过串联在橡胶连接管上的过滤器连接电动负压吸引器,配合宫颈利浦刀(LEEP)锥切治疗,具有一定的实用新型,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未经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1723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