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应急灯有效
| 申请号: | 200920058019.6 | 申请日: | 2009-06-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12685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 发明(设计)人: | 吴育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育林 |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1/02;F21V23/0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28000广东省佛山市禅***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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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应急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特别是具有便携功的应急灯。
背景技术
现有的具有便携功能的应急灯都具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特点:当应急灯作便携之用时,必须携带应急灯的全部蓄电池。这样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停电时一旦拿走应急灯作便携用,就无法为应急灯原来所在的地方提供照明。
实用新型内容
为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在停电时既能满足便携要求又能为应急灯原来所在的地方提供照明的应急灯。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应急灯包括灯座和自带蓄电池的充电式手电筒,灯座具有一个可插入手电筒的插孔,手电筒可插入插孔或者从插孔内取出,在插孔内设置有为手电筒充电的充电触头,手电筒上设置有与所述充电触头相对应的充电触点,当手电筒插入插孔时,插孔内的充电触头与手电筒上的充电触点接触,使得手电筒内的蓄电池得到充电,除了手电筒上的发光元件和蓄电池外,在灯座上还设置有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该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由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蓄电池供电。从上述结构特点可见,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应急灯具有两组不同的发光元件和蓄电池,其中一组是手电筒上的发光元件和蓄电池,在停电时可作便携用;另一组是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和蓄电池,该组发光元件和蓄电池不作便携用,在停电时可为应急灯原来所在的地方提供照明。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除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外,还解决了应急灯的便携方便性与长时间应急照明的矛盾,因为那组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蓄电池不作便携用,可以不考虑重量而采用大容量电池以满足长时间应急照明的要求;而手电筒上的蓄电池就可以采用较小容量的蓄电池以满足对便携方便性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图2中的手电筒插入灯座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图2,应急灯包括灯座1和充电式手电筒4。充电式手电筒4内设置有蓄电池8,蓄电池8专门为手电筒上的发光元件12供电。灯座1具有一个可插入手电筒的插孔5,手电筒4可插入插孔5或者从插孔5内取出。(图1、图2中的手电筒4已从插孔5取出)。在插孔5内设置有为手电筒4充电的充电触头6、7,本实施例的充电触头6、7是弹簧片。手电筒4上设置有与充电触头6、7相对应的充电触点9、10。同时参见图2、图3,当手电筒4插入插孔5时,插孔内的充电触头6、7与手电筒上的充电触点9、10接触,使得手电筒4内的蓄电池8得到充电。除了手电筒上的发光元件12和蓄电池8外,在灯座1上还设置有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2,该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2由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蓄电池3供电。蓄电池3既可以与灯座1连接,也可以单独由一个支撑架固定。本实施例在灯座1与蓄电池3之间还设置有一块椭圆形挡板11,起美观作用。如果如图1所示将灯座1固定在墙壁13上,则整个应急灯就是一盏具有应急照明功能的壁灯;如果灯座1放置在桌面上,则整个应急灯就是一盏具有应急照明功能的台灯。手电筒上的发光元件12和独立于手电筒之外的发光元件2可以是发光二极管或者白炽灯泡、灯管等。停电时,从插孔5内取出手电筒4即可满足便携要求。而蓄电池3和发光元件2不随手电筒4一起移动,可为应急灯原来所在的地方提供照明。此外,由于蓄电池3无需跟随手电筒4一起移动,因此可采用较重的大容量电池为发光元件2长时间供电,满足长时间应急照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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