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0920046799.2 | 申请日: | 2009-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923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祁桂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14 | 分类号: | A47L5/14;A47L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2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器 转换 风机 | ||
1.一种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5),其吸尘器包括有软管(3)、机头(1)以及设置在机头(1)上的出风口(42),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转换出风机构(5)包括有出风板(6)和与所述出风板(6)相枢轴连接的挡板(7),所述出风板(6)与所述下盖(4)相互配接并位于出风口(42)处,其上设置有集中出风口(62)和分散出风口(61);所述软管(3)可与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互连接或分离,所述挡板(7)和所述出风板(6)之间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所述软管(3)和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连接时,所述挡板(7)位于第一位置并将所述出风口(42)与所述分散出风口(61)相隔离而与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连通;所述软管(3)和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分离时,所述挡板(7)位于第二位置并将所述出风口(42)与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隔离而与所述分散出风口(61)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转换出风机构(5)还包括有一弹性元件(8),所述弹性元件(8)设置于所述出风板(6)和所述挡板(7)之间,并且始终作用于所述挡板(7)使得所述挡板(7)趋向于所述第二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头(1)包括有下盖(4),下盖(4)上设置有隔板(43),所述隔板(43)可与所述挡板(7)相互抵靠并使得所述出风口(42)和所述分散出风口(61)相隔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7)上设置有作用筋板(74),所述软管(3)和所述集中出风口(62)相连接时,所述软管(3)抵靠所述作用筋板(74),并将所述挡板(7)抵靠至所述第一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出风口(62)可与所述软管(3)相互配接并且形状与所述软管(3)的开口大致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出风口(61)为圆弧形的板,其上设置有若干个栅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风板(6)上设置有若干卡爪(63),所述卡爪(63)可与设置在所述下盖(4)上的卡孔(41)相互卡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可转换出风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7)上设置有两个圆柱销(73),其可与设置在所述出风板(6)上的销孔(65)相互旋转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未经天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4679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便携式大屏幕高清电视
- 下一篇:一种LED灯具改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