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透水材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03835.7 | 申请日: | 2009-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759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发明(设计)人: | 陈嬿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嬿宇 |
主分类号: | E02D17/20 | 分类号: | E02D17/20;E01C5/00;E01C15/00;E03F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 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透水材,特别是涉及一种使用在山坡地用,或使用在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用,或使用在道路边水沟盖板用,且永不堵塞水、快速排水的透水材。
背景技术
坊间使用在山坡地的排水的排水管道,一般常用的排水管道大都为中空状的管体,然而该排水管道经长期排水后,管体内部贯通状况容易被杂物囤积,难以排水顺畅。
另,在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透水性差,雨季时,其地面雨水因地表不透水而必须汇流至低洼地区寻求排水孔流入沟渠,造成都会区每逢大雨必淹水的现象。
又,当使用在道路边水沟盖板,为使路面积水能快速流入水沟内,多预留有泄水孔及清扫用格栅板于水沟盖板,然而该预留孔及格栅板常因树叶、杂物等掉落水沟而造成阻塞,排水不畅,且该预留孔及格栅板易让病媒蚊飞出造成人体健康危害。因此:
1.为该目前使用在山坡地或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或道路边水沟盖板上未设有排水管道,然而当遇到下雨天时,则外来的树叶、垃圾等杂物均会囤积而造成阻塞,导致水无法排泄,造成严重的积水。
2.业者为防止在山坡地或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或道路边水沟盖板等的排水,容易因囤积的水无法排泄而形成积水,必须常常顾及排水管道是否被堵塞,以及让水管道的排水是否顺畅。
由此可见,上述现有的透水材在结构与使用上,显然仍存在有不便与缺陷,而亟待加以进一步改进。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相关厂商莫不费尽心思来谋求解决之道,但长久以来一直未见适用的设计被发展完成,而一般产品又没有适切结构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此显然是相关业者急欲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能创设一种新型的透水材,实属当前重要研发课题之一,亦成为当前业界极需改进的目标。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传统使用在山坡地上,或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或道路边水沟盖板上,因无法透水,故雨水将囤积在各场地上,或排泄不顺畅等弊端,而提供一种新型的透水材,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其将透水材实施在山坡地的排水管末端,或使用在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上或使用在道路边水沟盖板时,利用颗粒材其间形成的缝隙作为排水,使在山坡地上或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上或道路边水沟盖板上永不堵塞水,具有排水性良好的功效,非常适于实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透水材,为使用在山坡地的透水材,包括:外框体,为不透水材质制成中空状;颗粒材,其间藉由粘着剂而为不饱和黏着,并在该颗粒材之间形成有缝隙,以填充在外框体中空状的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透水材为长柱形。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颗粒材为天然碎石或小石子或细沙或颗粒塑胶废料或废玻璃。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粘着剂为树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透水材,为使用在一般道路及人行步道地砖的透水材,包括:外框体,为不透水材质制成中空状框体;颗粒材,其间藉由粘着剂而为不饱和黏着,并在该颗粒材之间形成有缝隙,以填充在外框体中空状的内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透水材为扁形。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颗粒材为天然碎石或小石子或细沙或颗粒塑胶废料或废玻璃。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粘着剂为树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另外再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透水材,为使用在道路边水沟盖板的透水材,包括:框架,为不透水材质制成,该框架形成具有多个容置槽;颗粒材,其间藉由粘着剂而为不饱和黏着,并在该颗粒材之间形成有缝隙,以填充在框架的多个容置槽中。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以采用以下的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透水材为扁形。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颗粒材为天然碎石或小石子或细沙或颗粒塑胶废料或废玻璃。
前述的透水材,其中所述粘着剂为树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嬿宇,未经陈嬿宇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03835.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