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镜片固持治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8081.0 | 申请日: | 2009-10-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09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韩维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7/02 | 分类号: | G02B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镜片 固持治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镜片固持治具,尤其涉及一种在镜片加工过程中固定镜片的镜片固持治具。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光学透镜的应用得到持续发展;相应的,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光学镜片生产技术也得到不断提高。现有镜片加工技术包括射出成型以及机械研磨加工,对于机械研磨加工一般是利用真空吸附装置将待加工镜片固定,然后再利用超精密加工机对镜片进行加工,但是对于一些微小镜片,采用真空吸附时,吸附力通常会不足,从而造成在加工时,镜片脱落,无法继续加工。因此如何提供一种可稳固的固定待加工镜片的镜片固持治具成为业内人士需要解决的课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待加工镜片固定牢靠的镜片固持治具。
一种镜片固持治具,其用于固定一待加工镜片。所述镜片固持治具包括基座及镜片固定体。所述镜片固定体固定在所述基座上。所述镜片固定体包括顶面及底面,所述顶面形成有第一容置部,在所述第一容置部的底面形成有第二容置部。所述第二容置部的直径与所述待加工镜片的直径相当,用于容置所述待加工镜片。所述第一容置部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容置部的直径,当待加工镜片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部中时,可从所述第一容置部对待加工镜片进行点胶固定。所述第二容置部底面开设有环形沟槽,所述环形沟槽内还形成有一圆柱台,所述圆柱台用于支撑所述待加工镜片。
本发明所提供的镜片固持治具包括基座以及固定在所述基座上的镜片固定体,待加工镜片采用点胶方式固定在所述镜片固定体上,相对于直接利用真空吸附吸住镜片进行固定,本发明中镜片固定更加牢靠,从而加工时镜片不容易脱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镜片固持治具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镜片固持治具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镜片固持治具的镜片固定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镜片固持治具的第二容置部未开设环形沟槽时的剖面图。
图5为图1中镜片固持治具的第二容置部开设环形沟槽时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镜片固持治具10,其包括基座100以及镜片固定体200。所述镜片固定体200固定在所述基座100上。所述镜片固定体200用于固持一待加工镜片300。
请参阅图2及图3,所述基座100为圆柱形,其包括顶面110以及底面120,所述基座100的中心位置形成有通孔130。所述通孔130贯穿所述基座100的顶面110以及底面120。所述基座100用于放置在真空吸附机上,以增加真空吸附的面积,使所述基座100能够固定牢固。
所述镜片固定体200为一圆柱形结构,并且所述镜片固定体200的直径小于所述基座100的直径。所述镜片固定体200包括顶面210以及底面220,所述顶面210上形成有第一容置部211,在所述第一容置部211的底面上形成有第二容置部212。所述第二容置部212的直径与所述待加工镜片300的直径相当,用于放置所述待加工镜片300。所述待加工镜片300通过点胶固定在所述第二容置部212中。所述第一容置部211的直径略大于所述第二容置部212的直径,用于点胶。当待加工镜片容置于所述第二容置部中时,在所述第一容置部211中点胶,使胶沿着所述待加工镜片300的边缘流动,从而将所述待加工镜片300固定在所述镜片固定体200的第二容置部212中。
所述第二容置部212底面上开设有一环形沟槽213,所述环形沟槽213的直径与所述第二容置部212的直径相当。在环形沟槽213内的第二容置部212底面上还形成有一圆柱台214,所述圆柱台214用于支撑所述待加工镜片300,在所述圆柱台214的支撑面上形成有凹槽2141,所述凹槽2141用于容置所述待加工镜片300的加工成型后的凸面。
在进行组装时,所述镜片固定体200通过一螺丝400固定在所述基座100上,所述螺丝400穿过所述基座100的通孔130,螺入到所述镜片固定体200的底面220,从而将所述镜片固定体200固定在所述基座100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30808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声光防爆报警装置
- 下一篇:密封装置和带有该密封装置的链条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