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即时通讯软件中通讯窗口的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0910259174.9 | 申请日: | 2009-12-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982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 发明(设计)人: | 唐红兵;吴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G06F9/4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胡晶 |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曼***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即时通讯 软件 通讯 窗口 控制 方法 控制系统 | ||
1.一种即时通讯软件中通讯窗口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设置窗口数据存储单元;
(2)接收到用户欲与某一联系人建立即时通讯连接的请求时,查找窗口数据存储单元,判断所述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是否存在与该联系人有映射关系的窗口信息,如果存在与所述联系人有映射关系的窗口信息,则进行步骤(6),如果不存在与所述联系人有映射关系的窗口信息,则进一步判断所述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是否存在主通讯窗口,如果不存在所述主通讯窗口则进行步骤(3),如果存在所述主通讯窗口则进行步骤(4);
(3)创建一窗口,并将该窗口作为主通讯窗口,并建立该主通讯窗口对应的用于保存该窗口下所有联系人信息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
(4)在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保存该联系人与该主通讯窗口的映射关系;
(5)在该主通讯窗口下创建一该联系人对应的标签页,并将包括该联系人与标签页映射关系在内的联系人信息存储在该窗口对应的联系信息存储结构中;
(6)将该联系人所在的标签页进行焦点显示,所述联系人所在的标签页为与联系人存在映射关系的窗口下该联系人对应的标签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到一窗口下的某一或某些标签页欲重新设定一新窗口的消息时,先重新创建一新窗口,并建立该新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
对于欲重新设定新窗口的每一标签页,先确定该标签页对应的联系人,再在该新窗口下创建该联系人对应的标签页,并将该联系人信息存储在该新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然后修改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该联系人所映射的窗口信息;
修改原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中的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3-1)系统接收到某一窗口欲合并成一目标窗口的请求时,先判断被合并的窗口是否为主通讯窗口,若是,将合并的目标窗口设置为主通讯窗口,再进行(3-2),否则直接进行(3-2);
(3-2)系统将被合并窗口中的每一联系人,进行如下操作:
在该目标窗口下创建该联系人对应的标签页,并将该联系人信息存储在该目标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后修改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该联系人所映射的窗口信息;
(3-3)删除被合并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中的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系统接收到联系人发送的即时通讯消息时,通过窗口数据存储单元找到该联系人所映射的窗口,再通过该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找到其所在的标签页,然后在该标签页上进行显示,并向用户提示该标签页有新消息。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当系统接收到某一标签页中用户向联系人发送消息时,先找到该标签页所在的窗口,再确定其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随后找到该联系人对应的地址信息,最后再将消息发送至对应的地址信息。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接收到即时通讯消息或发送即时通讯消息时,系统还将该些消息保存在该联系人对应的历史记录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当接收到标签页被关闭的请求时,先找到该标签页所在的窗口,并判断该窗口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中是否还有其它联系人信息,若是,则在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中删除该联系人信息,并在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删除该联系人与窗口的映射关系;若否,直接删除该联系人信息存储结构,并在窗口数据存储单元中删除该联系人与窗口的映射关系。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骤(1)之前还包括:设置模式标识,所述模式标识是表明当前即时通讯软件是使用合并模式还是独立窗口模式;
步骤(2)还包括:接收到用户预与某一联系人建立即时通讯请求时,先访问模式标识,如果当前即时通讯软件是使用合并模式,则进一步进行步骤(1),如果当前即时通讯软件是使用独立窗口模式,系统直接创建该联系人的通讯窗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59174.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