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31566.4 | 申请日: | 200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357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谷方国;陈罘杲;李德政;林瀚;高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猴集团有限公司;陈罘杲 |
主分类号: | C09G1/12 | 分类号: | C09G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4209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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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纳米 陶瓷 皮鞋 光亮剂 | ||
1.一种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该光亮剂由成膜基质、纳米陶瓷材料、纳米自洁材料、乳化剂和水构成,各原料的重量配比关系如下:
水100ml,成膜基质30g~60g,纳米陶瓷材料5g~9g,纳米自洁材料1g~2g,乳化剂0.1g~0.2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成膜基质为棕榈蜡、微晶蜡、甲基硅油、氨基硅油以及聚硅氧烷的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纳米陶瓷材料为粒径0.1~100nm的氧化铝、碳化硅以及氮化硅中的一种或多种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纳米自洁材料为粒径0.1~100nm的二氧化硅和二氧化钛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剂为吐温-20或司盘-80中的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陶瓷自洁型皮鞋光亮剂,其特征在于该皮鞋光亮剂的制作工艺如下:先将纳米陶瓷材料和纳米自洁材料混合放入水中,再滴入乳化剂,用均质机分散,使纳米陶瓷材料和纳米自洁材料均匀的分散在水中形成分散液;将成膜基质材料加入反应釜中加热搅拌,加热温度为70℃~85℃使其融化,在转速为100~300转的搅拌机中搅拌,边搅拌边缓慢的加入上述分散液,混合均匀,之后冷却至常温,制成膏体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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