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控制应用的方法、系统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9799.1 | 申请日: | 2009-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15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庄·崔恩;托马斯·格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特尔网络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M11/00;H04L12/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晓冬;南 霆 |
地址: | 加拿大*** | 国省代码: | 加拿大;CA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应用 方法 系统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申请一般地涉及通信系统,并且具体地涉及用于控制电子设备处的 应用的方法、系统和装置。
情境技术
企业(例如,公司和/或机构)的工作可以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部 分。正式工作是通过商业过程来规定的。非正式工作是管理这些过程。然 而,员工(例如经理们)通常发现管理大量日常处理的问题的信息很复 杂,并且可能还发现关于这些问题与同事协作很复杂。
例如,员工通常需要将他们的注意力分给机构中不同紧急性的多个问 题,并且他们必须经常在正式商业过程和工作流程以外行使职责以在问题 出现时处理并解决它们(通常以件为单位)。跟踪所管理的多个问题变得 十分复杂。在具体示例中,在单次谈话中,机构的两个成员可能讨论/管理 若干个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相关或者可能不相关。此外,为了处理 (例如)使生产停止或使客户疏远的紧急问题,对战略性问题的考虑可能 不得不被推迟。在这些情况下,员工通常将没有充裕的时间来计划进度以 能够认真地为每项任务做准备。更确切地,他们必须能够动态地了解情况 并且关注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从而在对更高关注度的竞争请求中设定优先 次序以处理最急迫的事件。这样做时,员工的注意力通常从一件事转移到 另一件,并且因此机构成员必须能够快速熟悉新问题。此外,他们必须能 够恢复他们关于已被搁置在一边的事件的记忆,并且知晓从其上一次被关 注起所发生过的进展。
虽然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的确解决了这些问题中的某些,但是 它们很大程度上致力于维护与客户的关系:当客户打电话时,弹屏产生的 铭牌(tombstone)(姓名、地址等)数据以及该客户与机构的先前交互历 史被提供给代理,所述先前交互历史例如是先前购买或者是为了解决问题 而进行的交互。基于这些先前交互的脚本也被提供给代理。虽然该信息辅 助代理来处理呼叫,但是代理通常不必关于客户的商业情境(context)来 判定呼叫:换句话说,CRM在很大程度上辅助正式过程,而不是非正式 过程。CRM也不辅助代理来管理机构内的问题。
此外,员工可能在工作日期间与多个应用进行交互,并且可能针对特 定情境来固定地配置每个应用。以在调度应用的情境中调度下一会议为 例,例如,当用户目前正在参与与相同情境相关联的会议时,用户必须花 时间来输入下一会议中所有参与者的姓名、进行下一会议的原因以及其他 信息以使得调度应用可以执行它的任务。这是令人恼火的,因为该情境下 所有需要的数据一般是可用的,然而必须用数据手动地来配置应用。虽然 某些应用可能考虑到根据某些基于情境的数据(例如电子邮件应用中的分 发列表)的定制,但是每个个体应用一般必须被独立地定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控制电子设备上的至少一个应用的 方法。该方法包括在情境对象(context object)和至少一个应用之间进行 连接(interfacing)。该方法还包括从情境对象取回情境数据。该方法还包 括以下至少一个:用通过与至少一个应用的交互而得到的新情境数据来对 情境对象进行更新;基于情境数据来调节至少一个应用的行为;和用情境 数据来填充应用中的至少一个数据字段。
基于情境数据来调节至少一个应用的行为的步骤可以包括以下至少一 个:使能(enable)至少一个应用中的第一组特征,和禁止(disable)至 少一个应用中的第二组特征。
情境对象可以包括有效(active)情境对象。
该方法还包括确定有效情境,并且从情境对象取回情境数据的步骤可 以是基于有效情境的。
情境对象可以在与情境关联的多个协作方之间被共享。
至少一个应用可以包括电子邮件应用。情境数据可以包括与情境相关 联的电子邮件数据,并且调节行为的步骤可以包括显示所有的电子邮件数 据。电子邮件数据可以包括通过情境关联的多个协作方所交流的所有与情 境有关的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数据可以包括与情境有关的每个电子邮件文 本的哈希(hash),其与所述每个电子邮件文本是一对一的关系,该方法 还包括基于哈希去除重复的电子邮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米特尔网络公司,未经米特尔网络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39799.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