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可变帧速率记录的视频记录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38032.7 | 申请日: | 2005-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44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岛崎浩昭;三田英明;斋藤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77 | 分类号: | H04N5/77;H04N5/225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可变 速率 记录 视频 设备 | ||
1.一种视频记录设备,包括:
复用装置,用于对其他信息和通过对画面信号进行压缩编码而产生的压缩画面数据进行复用,并输出系统流;以及
记录装置,用于将系统流记录在记录介质上,其中所述复用装置用于在记录帧速率不同于播放帧速率时,根据基准数据速率来改变系统流的记录系统数据速率,并执行复用,其中基准系统数据速率是当输入画面数据的记录帧速率与播放在记录、播放和解码系统流之后而获得的播放画面信号的预设播放帧速率相同时的系统流的播放数据速率,
已经对压缩画面数据进行了压缩编码从而即使X不同于Y也能够以R比特/秒对压缩画面数据进行解码,其中记录帧速率为X帧/秒,播放帧速率为Y帧/秒,当X和Y相同时压缩画面数据的播放数据率是基准数据速率R比特/秒,以及
所述复用装置执行复用,从而在所述复用装置向所述记录装置输出系统流时,系统流的输出数据速率为Rts×(X/Y)比特/秒,系统流的播放数据速率是Rts比特/秒,其中Rts和R是实数,X和Y是实数,Rts>R。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当记录帧速率不同于播放帧速率时,所述复用装置根据输入画面信号的帧速率,改变播放期间系统流的数据速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复用装置用于除压缩画面数据之外,还输入被包括在所述其他信息中的声音数据,当记录帧速率和播放帧速率相同时,所述复用装置对输入声音数据和系统流进行复用,以及当记录帧速率不同于播放帧速率时,所述复用装置不对输入声音数据和系统流进行复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声音转换装置,其中如果除压缩画面数据之外还输入被包括在所述其他信息中的声音数据,当记录帧速率和播放帧速率相同时,所述声音转换装置输出声音数据,作为记录声音数据,而并不改变输入声音数据的采样频率,以及当记录帧速率不同于播放帧速率时,所述声音转换装置将输入声音数据的采样频率转换为不同的频率,并输出声音数据,作为记录声音数据;以及
其中所述复用装置用于将输出记录声音数据复用在系统流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3803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