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87958.8 | 申请日: | 2009-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20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刘国柱;王建;钱建钢;孟秋平;杨晶;李炳涛;仲丛和;包冬生;张守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23/04 | 分类号: | E21D2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镇勇 |
地址: | 1024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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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大采高 支撑 掩护 低位 放顶煤 液压 支架 | ||
1、一种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包括底座、顶梁、掩护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掩护梁的后端通过连杆与底座活动连接,前端与顶梁铰接;
所述掩护梁的后端铰接有放煤机构;所述顶梁与掩护梁之间设有平衡千斤顶,所述平衡千斤顶的一端与顶梁铰接,另一端与掩护梁铰接;
所述的顶梁与底座之间设有立柱,所述立柱的一端与顶梁铰接,另一端与底座铰接;所述立柱为双伸缩立柱,其大缸体的内径大于或等于500mm,其展开高度大于或等于4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有两根或四根,成双排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梁为整体顶梁或铰接顶梁或伸缩顶梁;所述铰接顶梁的前端铰接有前梁机构;所述伸缩顶梁的前端设有伸缩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梁或前梁机构或伸缩机构的前端铰接有护帮机构,所述护帮机构为一级或双级或三级护帮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中间装有推移装置,所述推移装置的前端连接有前刮板输送机;
所述底座设有抬底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外侧装有拉后溜装置,所述拉后溜装置的后端连接有后刮板输送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梁或掩护梁或尾梁的两侧分别或单独装有侧护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煤机构包括尾梁,所述尾梁与掩护梁之间设有尾梁千斤顶,用于驱动尾梁摆动;
所述尾梁内设有插板和插板千斤顶,所述插板千斤顶用于驱动插板伸缩;所述插板的端部设有破碎块煤用的锥形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梁的上摆角度为10~15°,下摆角度为40~45°。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大采高支撑掩护式低位放顶煤液压支架,其特征在于,该支架应用在支护高度在4米或4米以上、可放煤层厚度在16米或16米以上的一次放顶煤开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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