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同步网关以及文件同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82308.4 | 申请日: | 2009-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604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13 |
发明(设计)人: | 程磊;贾宝军;安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10014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文件 同步 处理 方法 网关 以及 系统 | ||
1.一种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同步网关中的互联网代理模块接收并解析互联网发送的同步数据包,获得所述同步数据包的目的地址域,所述同步数据包中包括进行同步处理的文件,所述同步网关设置于所述互联网和IPTV网之间;
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查询所述同步网关中的路由表,确定与所述目的地址域对应的所述同步网关中的IPTV代理模块,并将所述同步数据包存放在所述IPTV代理模块的IPTV消息队列中;
所述IPTV代理模块从所述IPTV消息队列中获得所述同步数据包后,将所述同步数据包发送到所述IPTV网进行数据同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网关中的互联网代理模块接收并解析互联网发送的同步数据包之前包括:
互联网同步处理接口将互联网服务系统发送的文件转发给互联网同步服务分派器,所述互联网同步处理接口用于在所述互联网中、连接所述互联网服务系统和所述互联网同步服务分派器;
所述互联网同步服务分派器将所述文件进行组包处理获得所述同步数据包,并通过互联网同步通信接口将所述同步数据包转发给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所述互联网同步通信接口用于在所述互联网中、连接所述互联网同步服务分派器和所述同步网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PTV代理模块从所述IPTV消息队列中获得所述同步数据包后,将所述同步数据包发送到所述IPTV网进行数据同步包括:
所述IPTV代理模块从所述IPTV消息队列中获得所述同步数据包后,通过与所述IPTV代理模块对应的IPTV同步通信接口,将所述同步数据包发送给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所述IPTV同步通信接口用于在所述IPTV网中、连接所述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和所述同步网关;
所述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解析所述同步数据包获得所述文件,并通过IPTV同步处理接口将所述文件发送给IPTV服务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所述IPTV同步处理接口用于在所述IPTV网中、连接所述IPTV服务系统和所述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网关中的互联网代理模块接收所述互联网发送的同步数据包之前还包括所述互联网与IPTV网之间进行数据同步请求协商的步骤,具体为:
所述互联网同步通信接口将由所述互联网同步服务分派器生成的同步请求数据包发送给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中包括关于进行同步处理的文件的描述信息;
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接收并解析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获得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的目的地址域,根据所述路由表确定与所述目的地址域的对应的所述IPTV代理模块,并将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存放在所述IPTV代理模块的IPTV消息队列中,所述IPTV代理模块从所述IPTV消息队列中获得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后,通过与所述IPTV代理模块对应的IPTV同步通信接口,将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发送给所述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
所述IPTV同步服务分派器提取所述同步请求数据包中的所述描述信息,并将所述描述信息发送给所述IPTV同步处理接口,所述IPTV同步处理接口根据所述IPTV服务系统的存储空间信息,向所述互联网返回同步应答消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文件同步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接收并解析所述互联网发送的删除请求数据包,获得所述删除请求数据包的目的地址域,所述删除请求数据包中包括所要删除的文件的描述信息;
所述互联网代理模块查询所述路由表,确定与所述目的地址域对应的所述同步网关中的IPTV代理模块,并将所述删除请求数据包存放在所述IPTV代理模块的IPTV消息队列中;
所述IPTV代理模块从所述IPTV消息队列中获得所述删除请求数据包后,将所述删除请求数据包发送到所述IPTV网指示所述IPTV网删除与所述描述信息对应的所述文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82308.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