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梯系统的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57712.6 | 申请日: | 2009-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893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23 |
发明(设计)人: | 卢崇山;蔡盛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G3/18 | 分类号: | G09G3/18;B66B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戴广志 |
地址: | 20024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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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梯 系统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用于电梯系统的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显示控制印板、显示驱动印板和液晶显示屏,所述显示控制印板与电梯系统相连接,接受电梯系统的显示控制指令并向显示驱动印板发送显示驱动指令;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N≥5比特位的I/O接口,连接在显示控制印板和显示驱动印板之间;经由所述I/O接口,显示控制印板通过向显示驱动印板发送包含显示一个字符所需点亮的液晶段码二进制组合控制信息的一个指令实现液晶显示屏显示内容的改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I/O接口为12比特位,各I/O接口的定义如下,
11-10比特位,为楼层显示控制代码;
9-5比特位,为单个字符显示代码;
4-3比特位,为方向显示代码;
2-0比特位,为电梯状态显示代码。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楼层显示相关的I/O接口采用动态编码输出,一次显示内容的改变需要输出3次代码;
第1次输出的代码表示要显示的高位字符,代码保持10ms,液晶显示屏显示的内容不变化;
第2次发送的代码表示要显示的低位字符,代码保持10ms,液晶显示屏显示的内容仍不变化;
第3次输出的代码表示允许显示前2次代码所表示的字符,同时提供对前2次代码的校验,校验由高位字符代码和低位字符代码按位异或产生;第3次输出的代码保持10ms。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中用于楼层显示的单个字符分割为28段液晶段码。
5.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中用于分割液晶段码的分割线宽度小于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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