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T5或T4双端荧光灯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38439.2 | 申请日: | 2009-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92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张兰芬;张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兰芬;张杰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7/05;F21V7/10;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永裕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永忠 |
地址: | 52800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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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t5 t4 荧光灯 灯具 | ||
1、一种T5或T4双端荧光灯灯具,包括T5或T4双端荧光灯管、安装有电子镇流器和灯座的底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上还设有多平面反射器,T5或T4双端荧光灯管的中心轴线与多平面反射器的几何中心轴线重合,多平面反射器的底面与上端面相互平行,所述多平面反射器在过T5或T4双端荧光灯管中心轴线与多平面反射器的底面垂直的对称面两侧对称连续布排有一组平面反射面,所述底面为该组平面反射面中的基准平面反射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T5或T4双端荧光灯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平面反射器至少设有七个连续布排的平面反射面,在所述基准平面反射面两侧向外至少依次相连有第一对平面反射面、第二对平面反射面、第三对平面反射面,所述T5或T4双端荧光灯管中心轴线与多平面反射器的上端面的垂直距离为7mm-1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T5或T4双端荧光灯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平面反射器的基准平面反射面与上端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为20mm-35mm。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T5或T4双端荧光灯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平面反射器的基准平面反射面与第一对平面反射面之间的夹角α1=140°-165°角度;第一对平面反射面与相邻的第二对平面反射面之间的夹角α2=135°-165°角度;第二对平面反射面与相邻的第三对平面反射面之间的夹角α3=135°-170°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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