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小麦苗后复配除草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29570.2 | 申请日: | 2009-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31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于国权;周治金;吉志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40 | 分类号: | A01N43/40;A01N37/48;A01N43/46;A01N41/04;A01N25/32;A01P13/00 |
代理公司: | 扬州市锦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江 平 |
地址: | 225200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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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麦苗 后复配 除草剂 | ||
1、小麦苗后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主要由炔草酸、乙羧氟草醚、增效剂、安全剂、乳化剂、助溶剂和溶剂组成,其中,炔草酸、乙羧氟草醚、增效剂、安全剂、乳化剂和助溶剂分别占除草剂总质量的5~49%、1~40%、4~20%、2~20%、2~10%和3~10%,余量为溶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剂为甲苯或二甲苯或纯苯或粗苯或重种苯或轻柴油苯芳烃或链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剂为阴离子型、非离子型及它们的复合型。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化剂为土耳其红油或双甘油月桂酸钠或蓖麻油聚氧乙基醚或烃基苯基聚乙基醚或脂肪醇硫酸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溶剂为尿素或微量元素或二氯甲烷或环己酮或DMF。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效剂为氮酮或高渗增效剂或N.乙醇基十二烷基苯基磺酸钠或渗透剂CN。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剂为解草唑或解草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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