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用限速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880130880.7 | 申请日: | 2008-08-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17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0 |
| 发明(设计)人: | 新川岳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6B5/04 | 分类号: | B66B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陈坚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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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限速 | ||
1.一种电梯用限速器,该电梯用限速器为了使电梯的轿厢停止,而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比额定速度大的第一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以及达到比所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大的第二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所述电梯用限速器的特征在于,
所述电梯用限速器具备:
第一超速检测机构,该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所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以及
第二超速检测机构,该第二超速检测机构与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分开设置,该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对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达到所述第二超速检测速度这一情况进行检测,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彼此独立地各自进行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该电梯用限速器具备与所述轿厢的移动速度相对应地旋转的绳轮,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具有:
第一飞摆,该第一飞摆与所述绳轮一起旋转,该第一飞摆受到通过该旋转而作用的离心力,从而向该旋转的半径方向外侧移动;以及
第一平衡弹簧,该第一平衡弹簧对所述第一飞摆施力,并且施力方向为与所述第一飞摆受到所述离心力而移动的方向相反的方向,该第一平衡弹簧用于设定和检测所述轿厢的所述第一超速检测速度,
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具有:
第二飞摆,该第二飞摆与所述绳轮一起旋转,该第二飞摆受到通过该旋转而作用的离心力,从而向该旋转的半径方向外侧移动;以及
第二平衡弹簧,该第二平衡弹簧对所述第二飞摆施力,并且施力方向为与所述第二飞摆受到所述离心力而移动的方向相反的方向,该第二平衡弹簧用于设定和检测所述轿厢的所述第二超速检测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设置成能够直线滑动,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相对于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的旋转的中心而点对称地配置,且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配置成使所述中心位于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的能够滑动的方向的延长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设置成能够直线滑动,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相对于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的旋转的中心而点对称地配置,且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配置成使所述中心不在所述第一飞摆和所述第二飞摆的能够滑动的方向的延长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具备多个第一直线运动用轴承,所述多个第一直线运动用轴承将所述第一飞摆安装成能够自如滑动,
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具备多个第二直线运动用轴承,所述多个第二直线运动用轴承将所述第二飞摆安装成能够自如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安装于所述绳轮的侧面。
7.根据权利要求2至权利要求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梯用限速器,其特征在于,
该电梯用限速器具备与所述绳轮分开设置的、与所述绳轮一起旋转的旋转体,
所述第一超速检测机构和所述第二超速检测机构安装于所述旋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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