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与网际协议承载断开时维持网际协议多媒体子系统注册无效
| 申请号: | 200880105907.7 | 申请日: | 2008-07-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43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7 |
| 发明(设计)人: | J·雷尼尔;C·卡瓦;H·索科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基亚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酆迅;罗世娜 |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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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网际协议 承载 断开 维持 多媒体 子系统 注册 | ||
有关申请
本申请要求于2007年7月5日提交的No.60/948,075美国专利申请和于2008年7月1日提交的No.12/165,849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这两个专利申请通过引用而合并于此。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地涉及因特网协议(IP)多媒体服务,并且具体地涉及在用户设备(UE)从IP承载断开之时维持IP多媒体核心网络子系统(IMS)注册。
背景技术
IMS是一种用于希望无论客户的位置、接入技术和用户设备如何都向客户提供移动和固定IP多媒体服务的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的标准架构。IMS运行于标准IP之上并且向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提供控制各个基于IMS的服务和对这些服务计费的能力,而且允许客户在归属和漫游网络中均执行服务。这些基于IMS的服务可以使用与现有因特网服务相同的协议并且可以例如包括:存在、消息收发、一键通(push to talk-PTT)和电话。
为了维持向IMS服务的接入,要求UE保持建立的IP连通接入网络(IP-CAN)承载,并且可能期待长持续时间(比如数小时或者数天)连续接入许多IMS服务。就一些IMS服务而言,期待UE从开机直至关机“常通”(always on)可用。例如考虑如下存在服务,其中UE在开机时自动注册到IMS存在服务。相关联的用户然后对于预订了并且被授权查看该用户的存在的所有其他IMS用户而言变得在线。用户然后只要UE开机就应当保持在线。这一存在服务要求UE在IMS中注册并且只要UE开机就保持在IMS中注册。类似地,在常通IM或者PPT IMS服务中,用户期待一旦UE开机就能够在任何时间由他的联系人通过IM或者语音来联系。这同样要求UE在IMS中注册并且只要UE开机就在IMS中保持注册。
为了这些IMS服务起作用,UE需要通过IP-CAN承载来维持IP连通。否则UE必须取消注册或者从IMS取消注册、由此停止IMS服务。即使不是不可能,长持续时间(比如数小时或者数天)维持无线IP-CAN承载可能也是昂贵并且困难的。
出于财务原因,多数移动网络运营商以渐进的方式部署它们的高速IP-CAN基础设施,比如通用移动电信系统(UMTS)。起初,覆盖不稳定,并且随着容量增大而增加。一些移动网络运营商将仅经由它们的高速IP-CAN基础设施来提供向IMS服务的接入,尽管它们可以实施缓解策略以增加它们的IMS覆盖。例如,它们可以部署如下UE,该UE在其中部署高速IMS接入技术的区域中支持向IMS服务的高速接入而在其中未部署高速IMS接入技术的区域中通过传统无线数据通信技术如GPRS或者CDMA来支持IMS接入。然而,IMS UE可能在IMS服务仅通过高速IP-CAN基础设施才可用而覆盖不稳定的情况下不能维持IP-CAN承载。取而代之,如果IMS UE当在高速IP-CAN基础设施的覆盖以外时通过恢复至传统技术如GPRS或者CDMA来维持IMS接入,则这要求IMS UE通过传统技术建立IP-CAN承载、然后通过后者这一IP-CAN承载在IMS中重新注册。随着IMSUE移入和移出高速IP-CAN基础设施的覆盖,IMS UE然后必须持续重建它与高速IP-CAN基础设施或者传统基础设施的IP-CAN承载并且重新注册到IMS。IP-CAN承载的这些持续重建和向IMS的注册迫使增加了UE、移动网络和IMS上的信令流量,由此迫使增加了成本。
对维持IP-CAN承载的要求也迫使对UE和网络资源的约束。如果UE正在通过传统技术如GPRS或者CDMA来接入IMS服务,则对UE通过IP-CAN承载来维持IP连通的需要可能尤其变成一个严格约束。通过这样的传统技术来维持长期IP连接可能给用户设备(例如可能缩短电池寿命)以及网络资源(例如在GPRS中可能需要同时维持大量分组数据协议(PDP)上下文活跃)带来严重的负担。
鉴于前述原因,需要使IMS UE即使在UE从IP承载断开之时仍可维持它在它的IMS服务中的注册。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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