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携式洗发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29636.3 | 申请日: | 200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59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戴明家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明家 |
主分类号: | A45D19/06 | 分类号: | A45D19/06;A45D19/02;A45D19/0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 凌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太***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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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洗发 器具 | ||
1、一种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盛水盆座、一污水容器、一水泵浦及一莲蓬头组件;
盛水盆座具有一盆座主体、一盛水排水塞及一进水封塞;盆座主体的顶面凹陷形成一盛水空间,且在该盛水空间的底部形成有一盛水排水孔,盛水排水塞以可分离的方式封闭或开启在盛水排水孔上;盆座主体的内部还形成有一储水容室,该储水容室与盆座主体顶面的盛水空间互不连通,储水容室的底部还形成有一储水出水孔,而盆座主体的顶面形成有一连通储水容室的进水开口,进水封塞以可分离的方式封闭或开启在进水开口上;
污水容器的顶面周缘与盆座主体的底部结合,该污水容器的顶面凹陷有一与盛水排水孔连通的污水空间,而污水空间的周壁上形成有一污水排水孔,一污水排水塞以可分离的方式封闭或开启在污水排水孔上;
将储水容室内的水吸入并经加压而排出的水泵浦与储水容室的储水出水孔连通;
将经水泵浦加压后的水排出而进行使用的莲蓬头组件与水泵浦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盆座主体及污水容器均为一体制造成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盛水空间的侧壁上形成有一供使用者颈部撑靠的凹陷部;且盛水空间的底壁上形成有一凸起供使用者头部撑靠的撑靠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盆座主体的顶面上形成有一用于固定莲蓬头组件的莲蓬头固定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盆座主体的底部边缘上形成有至少一个卡槽,而污水容器的顶部周缘对应卡槽位置形成至少一个与卡槽相互固定接合的卡块。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盆座主体的底部边缘上形成有至少一个卡块,而污水容器的顶部周缘对应卡块位置形成至少一个与卡块相互固定接合的卡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容器的相对两外侧位置上分别形成有一供使用者方便提携搬动的提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浦具有一泵浦主体、一固定座及一连接管;泵浦主体包括一将外部的水吸入的吸入口及将加压后的水排出至莲蓬头组件的排出口;供泵浦主体容置限位的固定座固接在污水容器上;连接管连接在盛水盆座的储水出水孔与泵浦主体的吸入口之间,将二者连通;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莲蓬头组件具有一莲蓬头及一管线,该管线为一可挠性的耐热中空管,一端与水泵浦连接,另一端连接在莲蓬头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洗发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携式洗发器具还包含一背部支撑架,该背部支撑架具有一预定高度及斜度、供使用者背部撑靠的支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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