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霓虹灯用的纯直冷阴极电极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23040.2 | 申请日: | 2008-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190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李东财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 |
主分类号: | H01J61/04 | 分类号: | H01J61/04;H01J61/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霓虹灯 纯直冷 阴极 电极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霓虹灯的配件,具体是指一种霓虹灯用的纯直冷阴极电极。
背景技术
霓虹灯作为低气压冷阴极荧光灯的典型代表,它以五颜六色和各种变换的图案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电极作为霓虹灯的主要部件,它的性能的好坏对整个霓虹灯是否能正常工作及霓虹灯使用寿命的长短等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冷阴极发射电子的能力往往较差,为了提高霓虹灯电极电子的发射能力,通常的做法都是增加霓虹灯电极的体积。由于采用这种方式需要增加霓虹灯电极和电极室的长度,因此霓虹灯的电极室都设置在霓虹灯管的另一侧,并做成U型或H型,从而大大的增加了霓虹灯的制作成本。
专利号为99243812.8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霓虹灯电极,该电极主要由封接导丝、玻璃管及杯型电极组成,所述的封接导丝的中部焊接在杯型电极的顶端圆弧的外表面,整个杯型电极密封在玻璃管的内部,而封接导丝的两端作为引出端却需要伸出玻璃管外。为了避免因霓虹灯管中所充入的惰性气体外泄而导致霓虹灯的性能不稳定,整个霓虹灯管必须要进行密封,而传统的做法都是将该封接导丝直接和玻璃管进行烧结。由于封接导丝是用金属制作而成的一种细导丝,它与玻璃管烧结以后的稳固性能远不及金属与金属或玻璃与玻璃之间相互焊接或烧结的稳固性能。因此,在搬运或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该封接导丝与玻璃管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松动,使霓虹灯管中的惰性气体缓慢泄露,从而影响霓虹灯的正常使用。
因此,目前所存在的霓虹灯电极不能很好的满足现在高性能、低成本的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霓虹灯用纯直冷阴极电极,该电极不仅能够克服传统的电极较长的缺点,而且还能有效的避免霓虹灯管中的惰性气体的外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霓虹灯用纯直冷阴极电极,包括玻璃管及杯型电极,还包括一个玻璃基座,所述的杯型电极为一个两端均不封闭的空心圆柱体,所述的玻璃基座的一端固定在该杯型电极的内部,所述的杯型电极则通过该玻璃基座的另一端固定在玻璃管的内部。
所述的玻璃基座包括玻璃外壳、玻璃柱、以及两条封接导丝;所述的玻璃柱及两条封接导丝均固定在玻璃外壳的内部;所述的两条封接导丝的一端穿过该玻璃外壳并焊接在所述杯型电极的表面上,所述的两条封接导丝的另一端伸于所述的玻璃管外。
所述的玻璃外壳为一个一端封闭,另一端开口并呈喇叭状的圆型玻璃管。
所述的两条封接导丝分布在所述的玻璃柱的两侧。
本实用新型较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将玻璃基座和杯型电极相结合使用,不仅提高了电极电子的发射能力,而且还减小了电极的体积,大大的降低了制作成本;
(2)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采用创新的玻璃基座克服传统的封接导丝与玻璃管之间固定不严、易松动的缺点,能够有效的避免玻璃管中的惰性气体的外泄,保证霓虹灯的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由玻璃管1、杯型电极2及玻璃基座3构成。所述的玻璃基座3包括一个玻璃外壳5、一根细长的玻璃柱6及两根完全相同的封接导丝4,所述的玻璃外壳5为一个一端封闭,另一端开口并呈喇叭状的圆型玻璃管。该玻璃外壳5的封闭端的直径小于杯型电极2的内径,以便该封闭端可以完全的放置在该杯型电极2的内部;而玻璃外壳5的开口端的直径则大于杯型电极的内径,且与玻璃管1的直径相同或稍大于玻璃管1的直径。所述的玻璃柱6固定在该玻璃外壳5的内部。所述的两根完全相同的封接导丝4均固定在该玻璃外壳5的内部,并分别的设置在玻璃柱6的两侧,所述的两根封接导丝还穿过该玻璃外壳5的封闭端,其中,玻璃外壳5的封闭端的两条封接导丝为玻璃基座3的固定端,玻璃外壳5的开口端的两条封接导丝为玻璃基座3的引出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未经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2304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