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构件花式栏杆造型件固定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20808.0 | 申请日: | 2008-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26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9 |
发明(设计)人: | 江学成;汪红卫;李霞;周明军;江远宏;厉锋龙;常红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F11/18 | 分类号: | E04F11/18;E04H17/14 |
代理公司: | 郑州大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白毅明 |
地址: | 450004***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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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构件 花式 栏杆 造型 固定 结构 | ||
1、一种钢构件花式栏杆造型件固定结构,含有钢构件主骨架及钢质造型件,其特征是:在钢质造型件后表面至少设有两个固定点,与所述钢质造型件后表面固定点相对应在钢构件主骨架上对应部位开设锥形焊孔,钢质造型件与钢构件主骨架通过锥形焊孔铆焊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构件花式栏杆造型件固定结构,其特征是:在钢质造型件后表面的固定点位设有柱形定位突起,所述柱形定位突起的高度小于钢构件主骨架对应部位的锥形焊孔的深度。
3、一种钢构件花式栏杆造型件固定结构,含有钢构件主骨架及钢质造型件,其特征是:在钢质造型件表面至少设有两个固定点,在所述钢质造型件固定点位开设锥形焊孔,钢质造型件与钢构件主骨架通过锥形焊孔铆焊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钢构件花式栏杆造型件固定结构,其特征是:在钢构件主骨架表面对应钢质造型件表面的锥形焊孔设有柱形定位突起,所述柱形定位突起的高度小于钢质造型件表面锥形焊孔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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