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活动假牙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55857.0 | 申请日: | 2008-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632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30 |
发明(设计)人: | 马培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上远义齿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3/12 | 分类号: | A61C13/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徐茂泰 |
地址: | 200137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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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动 假牙 支架 | ||
1.一种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包含支撑部(101),支撑部(101)的两端具有粘结部(10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结部(102)上具有网格(102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还包含设置在粘结部(102)两侧的若干义齿卡环(103)。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义齿卡环(103)是双侧开放式的,或者是单侧开放式的,或者是封闭式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还包含连接在所述义齿卡环(103)另一侧上的粘结部(102)。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部(101)呈弯曲状,弯曲的程度契合口腔上颚的形状。
7.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结部(102)呈曲面状,弯曲的程度契合牙床的形状,该粘结部(102)用于粘结义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活动假牙支架,其特征在于,整个支架采用医用纯钛金属制成,所述的医用纯钛金属采用纯度为99.5%以上的纯钛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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