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物质高能气化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3158.8 | 申请日: | 2008-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10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德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清大圣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H1/00 | 分类号: | F24H1/00;F22B33/18;C10B53/02;C10J3/20;F23J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涛 |
地址: | 100081北京市海淀区清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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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 高能 气化 锅炉 | ||
1.一种生物质高能气化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锅炉包括生物质气化发生器以及燃气锅炉,所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包括封闭的壳体和位于壳体内的内衬,所述内衬内部为中空的气化室,气化室上部设置有聚气腔,聚气腔通过管道与所述的燃气锅炉相通,所述燃气锅炉以所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所产生的可燃气体作为燃料。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质气化发生器的底部设置有出灰口,以便于排出生物质材料气化后所产生的灰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锅炉为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生物质气化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的烟气排放处设置有除尘器和尾气净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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