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使用蓝牙进行数据传输的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14770.9 | 申请日: | 2008-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315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杨树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树东 |
主分类号: | H04B5/00 | 分类号: | H04B5/00;H04B5/02;H04H20/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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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使用 蓝牙 进行 数据传输 设备 | ||
1.一种使用蓝牙进行数据传输的设备,包括:子机(1)和主机(8),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子机(1)和主机(8)之间通过蓝牙模块相互连接,其中,子机(1)的个数为两个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套设备中的主机与子机采用相同的跳频协议,主机与子机之间直接采用距离控制自动切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机通过选择设置与候选子机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子机(1)还包括视频采集模块(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视频采集模块(7)为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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