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0820083518.6 | 申请日: | 2008-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075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0 |
发明(设计)人: | 胡坚;蔡修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智平 |
地址: | 317604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感应 加热 烹调 器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用具,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烹调器具尤其是应用在电磁炉上的烹调器具,由于烹调器具的锅体通常采用为铝或不锈钢为材料制成,吸收电磁炉发出的电磁波相对应地较小,导致烹调器具在使用时热效率低、耗电多,烹调时间长等缺陷。
为了克服这些缺陷,有人设计出了一种底部为复合结构的烹调器具,它在锅体外侧底部增设通磁能力较强的不锈钢材料层,从而提高电磁波的接受量。很明显,通过这样的结构烹调器具能够快速受热,烹调时间较短。但是,烹调器具通常为铝材料,而不锈钢层与上述的铝烹调器具又是通过焊接固连在一起的,烹调器具在受热与不受热时会热胀冷缩,由于材质不同,不锈钢与铝在热胀冷缩作用下内部应力不一。因此,烹调器具底部与不锈钢材料层有可能分裂或产生裂缝,严重时甚至还会脱落,导致烹调器具无法正常使用。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而提出了一种在受热过程中烹调器底部不易变形,且更加稳定的烹调器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包括烹调器壁以及与烹调器壁连为一体的用于被加热的烹调器底,所述的烹调器底外侧固定有导磁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磁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材料制成的金属片组成,所有的金属片连为一体。
通过固定在烹调器底外侧的导磁片能将电能转换而来的电磁能有效的吸收,并转化为热能,提高电能的利用率。同时,导磁片由不同材料的金属片组成,受热过程中,不同材料的金属片所产生的热胀冷缩效果不同,使导磁片整体的形变效果与烹调器底相接近,导磁片与烹调器底内部应力相近而不易发生分裂。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各种金属片两两相间单向排列设置在同一平面上。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各种金属片由内向外径向排列设置在同一平面上,各种金属片由内向外依次环环相扣固连在一起。所有金属片按照尺寸大小,由内向外环环相扣固连成一体,使整个导磁片呈“靶”状。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组成导磁片的金属片为两种,分别为不锈钢金属片和铜制金属片,两种金属片由内而外相间设置。不锈钢金属片和铜制金属片其中一种金属片设置在导磁片的中心,另一种金属片环绕在其周围,两种金属片由内而外依次相间交替设置,以此环环相套固连在一起。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烹调器底与导磁片之间至少设有一块导热良好的金属板。金属板的作用是导热,将金属片上的热量传递至烹调器具底部。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导磁片与金属板之间、金属板与烹调器壁之间是通过热锻模方式或钎焊方式复合在一起的。通过这样的连接方式,能够将上述的各个部分牢固的连接在一起。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金属板是采用铝或铝合金为材料制作而成的。铝或铝合金为材料制成的金属板易传热。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导磁片表面具有图案。
在上述的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中,所述的铜制金属片占整个导磁片面积的5%-40%。铜制金属片所占导磁片的面积比例处于5%-40%之间较为合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在烹调器底外侧固定的导磁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材料制成的金属片组成,所有的金属片连为一体。使导磁片整体的形变效果与烹调器底受热膨胀效果相接近,不会因为导磁片与烹调器底内部应力的不同而发生分裂,改善了烹饪的效果及烹调器具的使用寿命。多种金属片组成的烹调器具底部的色彩多样性增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可用于磁感应加热的烹调器具的导磁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在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中:1、导磁片;2、烹调器壁;3、烹调器底;4、金属板;5、不锈钢金属片;6、铜制金属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8351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