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坏死减压修复钉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67064.3 | 申请日: | 2008-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82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发明(设计)人: | 陈文;王平年;卢云;龚泰芳;易先富;常巍;刘小涛;孙景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文;郧阳医学院附属太和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A61M37/00 |
代理公司: | 十堰博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秀英 |
地址: | 442000湖北省十堰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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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坏死 减压 修复 | ||
1、骨坏死减压修复钉,是一个圆柱状中空钉,圆柱状中空钉尾部设有用于固定的外螺纹及用于旋入螺纹的螺帽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状中空钉表面上设有沿周向均布及纵向排列的多个微孔,微孔的直径为0.6-1.2mm;所述微孔与圆柱状中空钉的中空孔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坏死减压修复钉,其特征在于:其外径通常为4.5-6.5mm,中空孔(5)为1.5-2.5mm;微孔(4)的直径为0.8—1.2mm,微孔(4)的纵向排列间距为3-4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坏死减压修复钉,其特征在于:其外径通常为4.5-6.5mm,中空孔(5)为1.5-2.5mm;微孔(4)的直径为0.8—1.2mm,从圆柱状中空钉(1)头部到中部的微孔(4)的纵向排列间距为3-4mm,从圆柱状中空钉(1)中部到尾部的微孔(4)的纵向排列间距为4-10mm。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骨坏死减压修复钉,其特征在于:在从圆柱状中空钉头部到中部纵向排列在一条直线上的微孔孔口对应位置设有深度为0.1-0.3mm的纵向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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