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分体式立体视频拍播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42492.0 | 申请日: | 2008-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3881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胡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超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21;H04N5/225;H04N5/44;H04B1/06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红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彥孚;吴伟文 |
地址: | 510095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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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式 立体 视频 手机 | ||
1.一种分体式立体视频拍播手机,是由机体(1)和与机体(1)活动插接的底座(2)组成,在机体(1)上设有轴心距离与人两眼相应的两个数码摄像镜头(3),在机体(1)内设有无线移动通讯单元(4)和信号处理控制装置(5),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1)的其中一面设有通讯显示屏(6),机体(1)的另一面设有裸眼立体显示屏(7),通讯显示屏(6)和裸眼立体显示屏(7)与信号处理控制装置(5)电路联接;所述的底座(2)的底部设有轴心距离与人眼相应的两组目镜(8),在与每组目镜(8)对应的底座(2)内分别设有微型显示屏(9),机体(1)插接在底座(2)上将立体视频信号分别传送至微型显示屏(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的一侧设有转轴(10),两个数码摄像镜头(3)间隔固定在转轴(10)上,在与两个数码摄像镜头(3)相对应的机体(1)侧面设有镜头窝(11),在镜头窝(11)底部分别装有拾音器(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立体视频拍播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体(1)内还设有可同步接收音频和两组视频信号的立体移动电视信号接收单元(13),信号接收单元(13)与信号处理控制装置(5)线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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