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炼油装置高温缓蚀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23669.1 | 申请日: | 2008-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78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8 |
发明(设计)人: | 黄占凯;顾锡慧;滕厚开;陈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C07F9/09 | 分类号: | C07F9/09;C07D487/10;C23F1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10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炼油 装置 高温 缓蚀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化学防腐蚀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缓蚀剂,尤其涉及一种炼油装置使用的防止高温部位设备和管线腐蚀的缓蚀剂。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原油变重质量变差,石油加工过程中的设备和管线的腐蚀日益严重。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硫腐蚀和环烷酸的腐蚀,并且环烷酸的腐蚀比高温硫腐蚀更为严重。由于原油变重,酸值不断升高,从而增加了炼油设备的腐蚀和冲击。目前,仅中国重质原油的产量已接近40Mt/a,重质原油加工已扩到20个炼油厂29套蒸馏装置,这些装置都不同程度的发生了环烷酸的腐蚀。
高温缓蚀剂是控制环烷酸腐蚀的经济简便而有效的方法,传统的国内外预防环烷酸腐蚀的缓蚀剂中,主要是胺和酰胺。由于这类缓蚀剂在高温下比较容易分解,因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此外,官能团的单一化也不能起到很好的缓蚀作用。因此,高温缓蚀剂的发展趋势是耐高温化和多官能团化。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开发出一种油溶性高温缓蚀剂,能确保炼油装置在环烷酸值较高的情况下,控制环烷酸对炼油装置的腐蚀,缓蚀效率达到90%以上。
本发明为一种炼油装置高温缓蚀剂,其特征在于:该缓蚀剂是一种结构通式为式(1)的化合物;
其中R1、R2、R3代表H或C4~C20的烃基,且R1、R2、R3中至少有一个不是H;R4、R5代表C6~C20的烃基;X代表S或O;
该缓蚀剂由下列化合物反应合成:脂肪醇、烯基琥珀酸酐、有机胺、无机盐、重质芳烃、磷化物。
按照本发明所述的缓蚀剂,其进一步特征在于:用于反应合成缓蚀剂的化合物分别为;脂肪醇为正辛醇或异辛醇或正丁醇;烯基琥珀酸酐是指C10~C20的烯基琥珀酸酐或二烯基琥珀酸酐;有机胺是指C10~C20的伯胺;无机盐指氯化钙或氟化钾或氯化钠;重质芳烃指苯或甲苯;磷化物指五氧化二磷或五硫化二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①称取200g正辛醇、400g重芳烃,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10℃时,缓慢加入已称取好的250g五硫化二磷,并始终保持温度110~120℃,继续搅拌1小时以上;②称取200g十二烯基琥珀酸酐、2g氯化钙、200g十六胺,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95℃时,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③将①和②的产物混合均匀,加热至105℃,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然后冷却至室温,即得缓蚀剂。此时,结构通式(1)中,其中R1、R3代表C8的烃基,R2代表H,,R4、R5分别代表C16、C7的烃基,X分别代表3个S和1个O,且O与H相连。
实施例2
①称取200g异辛醇、400g重芳烃,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10℃时,缓慢加入已称取好的250g五硫化二磷,并始终保持温度110~120℃,继续搅拌1小时以上;②称取200g十四烯基琥珀酸酐、2g氯化钾、200g十四胺,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95℃时,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③将①和②的产物混合均匀,加热至105℃,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然后冷却至室温,即得缓蚀剂。此时,结构通式(1)中,其中R1、R3代表C8的烃基,R2代表H,,R4、R5分别代表C14、C9的烃基,X分别代表3个O和1个S,且S与H相连。
实施例3
①称取200g正丁醇、400g重芳烃,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10℃时,缓慢加入已称取好的250g五硫化二磷,并始终保持温度110~120℃,继续搅拌1小时以上;②称取200g十八烯基琥珀酸酐、2g氯化钠、200g十八胺,加入一搅拌容器中,待温度升高到195℃时,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③将①和②的产物混合均匀,加热至105℃,保持温度1小时以上,然后冷却至室温,即得缓蚀剂。此时,结构通式(1)中,其中R1、R3代表C4的烃基,R2代表H,,R4、R5分别代表C18、C13的烃基,X分别代表2个O和2个S,且2个S分别与H、C4的烃基相连。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未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223669.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