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发电、自充电式的电动自行车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88565.1 | 申请日: | 2008-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539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张琦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琦海 |
主分类号: | B62M7/12 | 分类号: | B62M7/12;B62M7/02;B62K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27300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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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电 充电式 电动自行车 | ||
本发明涉及到电动车技术领域,是一种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能够自行 发电、自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
现在市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繁多、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但是都存着 几个共同的缺点:
①电瓶使用寿命短:每组电瓶使用12~18个月左右,到期就需要更 换新电瓶。
②骑行时不能自行发电、自行充电:要想充电就必须停车,用充电器 接通220V市电进行4~8小时充电。
③充电时间长:充电时耽误等待的时间过长,即浪费了电力资源又浪 费了宝贵的工作时间。
④现在市售的有的个别的电动车说明书上写着是能自动充电,但是必 须达到一定的高速度以后才能够进行充电。可是在市内骑行是难以达到标 准发电的高速度的。如果达到发电的高速度电动车容易出车祸,出交通事 故,影响交通管理。
下面就把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发明目的、发明内容、具体安装、调试、 具体实施方式、安装制作步骤阐述如下:
A.每辆电动自行车按着每天充电4小时,耗民用电0.5度,按现河 北省枣强县的电价0.73元/度计算。
①每辆电动自行车:
每天耗民用电能0.5度
每天耗电资0.5度×0.73元/度=0.365元
②每月耗民用电能
0.5度×30(天)=15度
每月耗电资:
15度×0.73元=10.95元
③每年耗民用电能
15度×12(月)=180度
每年耗电资
180度×0.73元/度=131.40元
B.全国现有5×107辆电动自行车,这还是一个保守数字,实际数量 还要多。(5×107辆摘自2008年<电动自行车>杂志)。
①5×107辆电动自行车
每天耗民用电能:
0.5度×5×107辆=25×106度
每天耗电资:
25×106度×0.73元/度=18.25×106元
②每月耗民用电能为:
25×106度×30(天)=75×107度
每月耗电资为:
75×107度×0.73元/度=54.75×107元
③每年耗民用电能:
75×107度×12(月)=9×109度=90亿度
每年耗电资
9×109度×0.73元/度=65.7×109元=65.7亿元
C.5×107辆电动自行车每年电瓶耗资款为:
5×107辆×300元=15×109元=150亿元
(按着18个月更换一次新电瓶计算,3块10AH的电瓶,现售价为 450元,3块每年耗资300元)
D.常言道,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5×107辆电动自行车每年电 能耗资和更换新电瓶耗资总合为:65.7亿元+150亿元=215.7亿元,这是 多么惊人的数字呀!
本发明就是为了克服现市售电动自行车在骑行的过程当中不能自行 发电,不能自行充电,电瓶使用寿命短,充电等待时间长的以上种种困难 和缺点为发明内容的、也为减小215.7亿数字为目的而发明、而设计、而 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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