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记录三维视频数据的方法及其介质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173720.2 | 申请日: | 2008-06-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89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 发明(设计)人: | 郑度泳;朴泰诚;吴润济;徐德荣;朴光勋;金奎宪;李润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庆熙大学校产学协力团 |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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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记录 三维 视频 数据 方法 及其 介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记录三维视频数据的记录介质和方法,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以具有与MPEG14496-12ISO基本媒体格式兼容的结构的格式来生成和存储三维视频数据的方法。
背景技术
典型的媒体文件格式基本地包括:用于记录媒体信息的报头部分和用于存储压缩后的媒体数据的视频数据部分。然而,尽管典型的媒体文件格式适于存储简单的视频数据,但其不适于作为用于存储各种类型的媒体的一般结构。
在这点上,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运动图像专家组(MPEG)在标准ISO/IEC14496中定义MPEG-4ISO基本媒体文件格式作为可普遍应用于各种应用的基本文件格式。已经设计ISO基本媒体文件格式来在多个容器中分层次地存储压缩后的媒体流和关于该媒体流的数据(例如,诸如配置性信息)。虽然ISO基本媒体文件格式并没有基本地定义编码或解码方案,但却定义了用于有效存储编码或解码媒体流的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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