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痤疮的口服药物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59275.4 | 申请日: | 2008-1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580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 发明(设计)人: | 朱新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新华 |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4 | 分类号: | A61K36/8994;A61P17/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50031山东省济南市天桥***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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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痤疮 口服 药物 | ||
1.一种治疗痤疮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
枇杷叶15-28份、生地12-25份、牡丹皮12-20份、苦参8-15份、
白茅根12-20份、黄芩10-18份、土茯苓18-30份、山楂20-32份、
薏苡仁15-25份、贝母12-20份、桑白皮25-38份、黄连22-35份、
赤芍药20-32份、白芷18-25份、夏枯草18-25份、紫草10-18份、
板蓝根15-22份、连翘15-28份、野菊花10-18份、荆芥12-18份、
白花蛇舌草10-20份、苦地丁15-22份、大青叶8-18份;
制备步骤如下:
按配方比例称取各味药物分别粉碎成细粉,按传统制药工艺加工制成药剂学中所说的片剂、散剂、丸剂、颗粒剂或胶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痤疮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原料制成:
枇杷叶18-25份、生地15-20份、牡丹皮15-18份、苦参10-14份、
白茅根14-18份、黄芩12-15份、土茯苓20-25份、山楂25-30份、
薏苡仁18-22份、贝母14-18份、桑白皮30-35份、黄连25-32份、
赤芍药25-30份、白芷20-22份、夏枯草20-22份、紫草12-16份、
板蓝根16-20份、连翘20-25份、野菊花12-15份、荆芥14-16份、
白花蛇舌草12-18份、苦地丁16-20份、大青叶10-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痤疮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配比原料制成:
枇杷叶22份、生地18份、牡丹皮16份、苦参12份、
白茅根16份、黄芩14份、土茯苓22份、山楂28份、
薏苡仁20份、贝母16份、桑白皮32份、黄连28份、
赤芍药28份、白芷21份、夏枯草21份、紫草14份、
板蓝根18份、连翘22份、野菊花13份、荆芥15份、
白花蛇舌草15份、苦地丁18份、大青叶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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