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点火器改良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46435.1 | 申请日: | 200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0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谢振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宜芳;林永吉 |
主分类号: | F23Q2/16 | 分类号: | F23Q2/16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默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金 凤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点火器 改良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点火器结构,更具体地说是一种按压点火之动作更为简便及施力均衡的安全点火器改良结构。
背景技术
按,习知的打火机之结构,其大都采用极复杂之安全设计,往往令人开启打火机时,需费尽心思方可开启点燃该打火机,甚至有连成人亦无法正常开启打火机之安全设计之情形亦不在少数,因此,习知之安全打火机之设计,于使用上存在有实用上之缺失。
另,目前之安全打火机设计种类繁多,其中大致分为两类,一种系以控制瓦斯喷出头为主,另一种则以控制打火石及打火轮,以第一种设计而言,其主要系于打火机机壳底部设一压钮推顶,由机壳底部贯穿至机壳顶部之“”型推杆,藉由按压该压钮使该“”型推杆上升,而将瓦斯喷出头向上推升,以达将瓦斯点燃之目的,一般而言,该瓦斯喷出头之装置内设有一弹簧,该弹簧具有相当大之恢复力,则将加重按压该压钮之困难度,且此种以“垂直上推”之方式将瓦斯喷出头向上推升之情形,本就相当费力,再加上其使用“”型推杆,其又多出了一“力臂”,而使推顶更费力(不像使用杠杆方式省力),因此,此种设计具有实用上之困扰。
第二种控制打火石及打火轮之设计,其主要系于打火机机壳底部设一压钮推顶一由机壳底部贯穿至机壳顶部之推杆,于该推杆顶端设一弹簧及一打火石,于该推杆之底端亦设一弹簧,而藉由该弹簧之恢复力使该推杆及打火石于平时保持下降之状态,而于欲点火时,则需以拇指不断推动打火轮转动,同时亦需推压机壳底部之压钮,使推杆将顶端之打火石上推与打火轮接触,使摩擦产生火花以达点燃由瓦斯喷头喷出之瓦斯者,但此种设计,其因于推杆上设有至少两个弹簧(底部及打火石处),以至于按压该压钮则较费力,且,为使打火石与打火轮间能达到摩擦点火之压力,则需施压于底部压钮相当之压力,方可达点火之目的,对于一般年长、体弱及家庭主妇而言,实具有使用上的困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施力点火顺畅又快速简单的安全点火器改良结构。
本发明的技术内容为:一种安全点火器改良结构,包括设有瓦斯室的机壳、位于机壳上供枪体的瓦斯出口引出瓦斯点燃之安全盖,及用于点火的压帽,及:一点火件,位于压帽下方,前方设有一位于ㄟ型板第二板部后端上方的凸片,于凸片上方设有出火孔;一固位件,设于机壳上方左右插槽上,其上有一孔洞而供电火件的出火端入位,而电火件向后凸伸位,位于点火件前面;一ㄟ形板,位于固位件下方,前方为第一板部,后端为下斜向之第二板部,于第一板部前端设有可控制枪体上下移动之夹持部,于第一及第二板部间设有槽框,而第二板部位于点火件凸片行移之路径上,而可受其压制;其中,于机壳下方设有可供一压体入位之置容室,且由置容室向上穿过瓦斯室设有中空管;其特征在于:固位件延伸有一杆体而由ㄟ形板槽框经中空管与压体连结,当同时按下压帽使点火件下行及压体向上,可令杆体推移固位件向上行,配合点火件凸片对ㄟ形板第二板部之下压,连动夹持部上行推枪体移动,进行瓦斯出气之动作下,点燃瓦斯使用。
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压体与置容室间设有弹簧。
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安全盖处设有一可调整角度的枪管。
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该弹簧设于位在置容室中的杆体上。
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该弹簧系可设于压体左右侧而顶制于置容室之顶部,使当点火而同时按下压帽及压体时,可均衡施力。
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内容为:该弹簧位于压体上系设有用于定位的固定单元。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具有致施力简便、操作容易又安全省力的功效,本发明于压体设有左右两弹簧,而顶制机壳置容室之顶部,藉此就具有致施力均衡及使用方便的用火效果。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平面结构图。
图3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操作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之压体于置容室之弹簧实施例图。
图5为本发明之另一点火孔之实施例图。
【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10……打火机 1……安全盖 11……火孔
12……切槽 13……片体 14……枪管
15……梢 2……机壳 21……中空管
22……置容室 23……顶部 25……拨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谢宜芳;林永吉,未经谢宜芳;林永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4643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微波炉
- 下一篇:基于手势识别的无线智能裁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