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93019.X | 申请日: | 2004-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0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小脇敏弘;增田敏幸;新林宽之;志贺丰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钟化 |
主分类号: | D01F6/92 | 分类号: | D01F6/92;D01F1/07;D06M15/53;D02G3/02;D02G3/44;A41G3/00;D06M101/3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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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 头发 阻燃 聚酯纤维 | ||
1.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由100重量份聚酯A和5~30重量份溴化环氧系阻燃剂B形成的,所述聚酯A含有聚对苯二甲酸亚烷基酯或以聚对苯二甲酸亚烷基酯为主体的共聚聚酯的1种或更多种,其中,所述B成分是下述通式(1)表示的数均分子量为20000或更高的溴化环氧系阻燃剂B1,且在所述纤维的表面有突起,
式(1)中,m表示重复单元。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A成分是含有选自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和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中的至少1种聚合物的聚酯。
3.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B成分是选自通式(2)~(4)表示的溴化环氧系阻燃剂中的至少1种阻燃剂,
式(2)中,m表示0~29;
式(3)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0~100,y表示0~5;
式(4)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0~100,y表示0~5。
4.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B1成分是选自通式(5)~(7)表示的溴化环氧系阻燃剂中的至少1种阻燃剂,
式(5)中,m表示30~150;
式(6)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30~100,y表示0~5;
式(7)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30~100,y表示0~5。
5.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表面的突起是无定形的。
6.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表面的突起的尺寸是长径为0.2~20μm、短径为0.1~10μm、高为0.1~2μm的范围。
7.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在由所述A与B成分进一步混合有机微粒C和/或无机微粒D而得到的组合物形成的纤维表面上有突起。
8.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C成分是选自聚芳酯、聚酰胺、氟树脂、硅树脂、交联丙烯酸树脂和交联聚苯乙烯中的至少1种。
9.权利要求7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D成分是选自碳酸钙、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铝、氧化锌、滑石、高岭土、蒙脱土、膨润土和云母中的至少1种。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的截面是2个以上的圆或扁平圆部分地重合、或相接的形状。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的截面是3~8叶形,所述纤维是算式(1)表示的异形度在1.1~8的范围的异形截面纤维,
异形度=(单纤维截面的外接圆的直径)/(单纤维截面的内接圆的直径) 算式(1)。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的截面的扁平比是1.2~4。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所述纤维截面为圆形与选自椭圆形、交叉圆形、茧形、大肚形、狗骨形、带形、3~8叶形和星形中的至少1种异形截面形状的混合纤维,圆形截面/异形截面的混合比是8∶2~1∶9。
14.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在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上粘附亲水性纤维处理剂E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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