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胶原酶处理的并且基本上不含血细胞的松质骨有效
| 申请号: | 200780016495.5 | 申请日: | 2007-05-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39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 发明(设计)人: | M·L·R·威廉斯;C·R·米尔斯;R·蒙罗伊 | 申请(专利权)人: | 纽瓦西弗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F2/00 | 分类号: | A61F2/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段晓玲;黄可峻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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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胶原酶 处理 并且 基本上 含血 细胞 松质骨 | ||
本申请要求基于2006年7月18日递交的临时申请系列60/831,723号和2006年5月8日递交的临时申请系列60/798,474号的优先权,上述申请的内容通过全文引用在此结合进来。
本发明涉及包括松质骨的骨植入体。更特别地,本发明涉及包括用至少一种疏松剂(loosening agent),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处理过的松质骨的骨植入体,所述处理是为了使骨基质(bone matrix)中的成骨细胞疏松。所述松质骨也基本上不含血细胞。
包括松质骨的骨植入体已经用于各种手术和治疗,包括骨融合术,例如脊柱融合术,脊柱上的椎间盘增强,和在包括但不限于缺血性骨坏死、骨肉瘤、急性骨折和骨折不愈合的疾病、障碍或损伤中用作骨填充,以及用于矫形植入物用于骨再生。所述骨一般可以来自各种来源的松质骨,包括椎骨,髂嵴,股骨,胫骨或肋骨。
松质骨植入体除骨细胞和成骨细胞外,一般含有包括血细胞包括造血细胞。在一些植入体中,为了保留植入体中的所有细胞的活性,该植入体已经进行处理,而在其它一些植入体中,骨细胞包括成骨细胞活性已经被破坏。
本发明提供骨植入体,它包括含有活的成骨细胞的松质骨,所述成骨细胞被处理以更可用于实现它们的成骨功能。
根据本发明某一方面,提供了包括松质骨的骨植入体。所述松质骨基本上不含血细胞,并且已经用至少一种疏松剂以使松质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疏松的浓度和时间处理。在该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为活细胞。
本文使用的术语"疏松剂",表示疏松松质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但并不从松质骨基质中释放成骨细胞的试剂。
可以使用的疏松剂包括但不限于胶原酶和消化酶,包括但不限于胰蛋白酶、淀粉酶和脂肪酶或其组合。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至少一种疏松剂为胶原酶。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至少一种疏松剂为消化酶。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消化酶为胰蛋白酶。
本文使用的术语"成骨细胞",表示具有成骨潜力的任何类型的细胞,也就是说,能够分化为骨细胞的任何类型的细胞。
虽然本发明的范围不限于任何理论性推理,但所述骨植入体基本上不含血细胞并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处理,从而使在松质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疏松,上述成骨细胞变得更可利用以或更倾向于实现它们的成骨功能,并且提供更快的骨形成速度。因此,上述骨植入体能直接形成或“生长”为骨并提供相对现有技术中的植入体改进的植入体,现有技术中的植入体包括先前生产的松质骨植入体和陶瓷植入体。
松质骨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以使松质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疏松的浓度处理一段时间。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松质骨用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的疏松剂,以约0.1mg/ml—约3.0mg/ml的浓度进行处理,并且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浓度为约1.0mg/ml—约3.0mg/ml。松质骨用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的疏松剂处理一段时间以疏松松质骨基质中的成骨细胞,但并不从松质骨基质中释放成骨细胞。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松质骨用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的疏松剂处理约5分钟—约3个小时的时间,并且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时间为约5分钟—约30分钟。还另一实施方案中,松质骨用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的疏松剂以1.0mg/ml的浓度处理10分钟。
虽然申请人并没有打算限于任何理论性推理,但是相信通过使用上文所述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的疏松剂处理骨,所述处理提供骨基质组分(例如胶原)的部分但不完全的消化。这种骨基质组分的部分消化疏松但不从基质中释放成骨细胞,如前文所述,由此使这些细胞更可利用以或更倾向于实现它们的成骨功能。
一般而言,松质骨来自任何具有松质骨的源。所述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脊柱上的椎体、髂嵴、股骨、胫骨和肋骨。去除骨的表壳,并且随后将骨切割或碾磨成想要的片段或形状。例如,骨可以切割和/或碾磨为骨碎片,或者切割为楔形物或塞子,或者可以形成丸粒。
随后冲洗骨以除去血细胞,例如红细胞和造血细胞。在清洗骨之后,骨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进行处理。如前文所述,骨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以使骨基质中所含的成骨细胞疏松但并不从骨基质中释放出来的浓度和时间处理。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骨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以约0.1mg/ml—约3.0mg/ml的浓度进行处理,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浓度为约1.0mg/ml—约3.0mg/ml。骨处理约5分钟—约3个小时的时间,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时间为约5分钟—约30分钟。在另外一个实施方案中,骨用疏松剂,例如胶原酶和/或消化酶,以1.0mg/ml的浓度处理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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