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附加的免疫抑制治疗的MAPC治疗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0465.3 | 申请日: | 200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01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15 |
发明(设计)人: | R·W·迈斯;R·J·迪恩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特西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5/50 | 分类号: | A61K35/50;A61P9/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颖煜;黄可峻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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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附加 免疫抑制 治疗 mapc 治疗法 | ||
1.在受试者中治疗损伤、功能异常、障碍和/或疾病的方法,其包 括:给可能罹患、正在罹患或已经罹患损伤、功能异常、障碍和/或疾病 的受试者,通过有效途径并以有效治疗所述损伤、功能异常、障碍和/ 或疾病的量施用细胞,该细胞:不是胚胎干细胞、胚胎生殖细胞或生殖 细胞;可以分化成内胚层的、外胚层的和中胚层的胚细胞系中的至少两 种中每种胚细胞系的至少一种细胞类型;还未附加于所述细胞施用免疫 抑制治疗。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在所述受试者中不是免 疫原性的。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可以分化成内胚层的、 外胚层的和中胚层的胚细胞系中每种胚细胞系的至少一种细胞类型。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表达端粒酶。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对oct-3/4呈阳性。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在它们施用于所述受试 者之前在培养物中已经历至少10至40细胞倍增。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是人细胞。
8.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得自从以下任一 项分离的细胞:胎盘组织、脐带组织、脐带血、骨髓、血液、脾组织、 胸腺组织、脊髓组织、脂肪组织和肝脏组织。
9.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对于所述受试者 是同种异体的。
10.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对于所述受试 者是异种的。
11.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受试者是人。
12.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以一种或多种 剂量施用于所述受试者,所述剂量包括104至108所述细胞/千克所述受 试者质量。
13.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以一种或多种 剂量施用于所述受试者,所述剂量包括106至5×107所述细胞/千克所述 受试者质量。
14.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除所述细胞之外,一种或 多种生长因子、分化因子、信号因子和/或增加归巢的因子被施用于所述 受试者。
15.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进一步地将抗微生物剂、 抗真菌剂和/或抗病毒剂的一种或多种的任意组合的一种或多种施用于 所述受试者。
16.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通过肠胃外途 径施用于所述受试者。
17.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通过I.V.输注 施用于所述受试者。
18.根据上述或下述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的细胞通过外科植入 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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