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卤素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99153.9 | 申请日: | 2007-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61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林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茂 |
主分类号: | F21V3/02 | 分类号: | F21V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8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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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卤素 台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用品,尤其是涉及一种卤素台灯。
背景技术
卤素灯泡具有发光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因此被广泛用于台灯之中。公知技术的卤素台灯在铝反射罩的边沿和下方分别设置了一个平面圆环和一块钢化玻璃片,卤素灯泡的光照可以通过平面圆环和钢化玻璃片之间的间隙辐照出去,光照幅度为180°,卤素灯泡发出的辐照光刺激人眼,影响了阅读效果,损坏了使用者的视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防止卤素灯泡发出眩光、保护使用者视力的卤素台灯。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卤素台灯,它主要包括灯罩,灯罩的外沿设有防眩罩。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进一步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加以解决:防眩罩的辐照夹角为60°~160°;防眩罩的辐照夹角为120°。本实用新型用防眩罩取代平面圆环并使防眩罩的斜面达到一定长度足以遮挡卤素灯泡发出的眩光,且其与灯罩之间的连接可采用现有技术平面圆环与灯罩之间的连接方式。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有效地防止了卤素灯泡发出的眩光,保护了使用者视力。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灯罩1的外沿设有防眩罩2,灯罩1的下方设有钢化玻璃片3。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本实施例用防眩罩取代平面圆环并使防眩罩的斜面达到一定长度并足以遮挡卤素灯泡发出的眩光,且其与灯罩之间的连接可采用现有技术平面圆环与灯罩之间的连接方式,即可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
实施例2:参照图1。本实施例将防眩罩的辐照夹角设为60°~160°,以满足不同的辐照对象。
实施例3:参照图1。本实施例将防眩罩的辐照夹角设为120°,以达到较佳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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