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焦炉排放管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720195902.0 | 申请日: | 2007-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282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9 |
发明(设计)人: | 埃米尔·洛纳尔迪;托马斯·汉斯曼;斯特凡诺·皮沃;毛里齐奥·比索尼奥 | 申请(专利权)人: | 保尔伍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27/06 | 分类号: | C10B2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吴贵明 |
地址: | 卢*** | 国省代码: | 卢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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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焦炉 排放 管道 系统 | ||
1.一种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包括:
集装管(10),用于将焦炉煤气从焦炉传输到集流管(14);
至少一个喷嘴(18),在所述集装管中;
所述集装管包括带有排放管(20)的排放部(19),所述排放管具有排放口(22、222);
与所述排放口(22、222)共同作用的门部件(24;124a、124b;224;324;424),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部件可沿着所述排放口移动,用于为排放管(20)的末端提供关闭表面,从而所述排放口的打开面积能够变化,以控制到所述集流管(14)的流量比率,
其中,所述门部件的所述关闭表面具有大体上凸起或凹入(24;124a、124b;224;324;424)的表面轮廓,并且所述门部件具有使其能够沿着所述排放口(22、222)枢转的枢转轴(2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224;324;424)的弯曲表面轮廓具有围绕所述枢转轴(26)定位的曲率中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曲率中心基本上与所述枢转轴(26)同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曲关闭表面具有恒定的曲率半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部件是球形的(24;224;324;424)或圆柱形的帽(124a、124b)。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切断部分(30;130;230)围绕所述排放口(22;222)安置在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或所述排放管(20;220)中,以便于在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的关闭冲程结束之前形成可变的断面开口。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切断部分(30;130)设置在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中,并且优选从所述门部件的边缘向内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部件是被截去顶端的球形帽(324)。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224;324;424)的关闭位置,所述门部件的周围边缘向上延伸到排放口(22;222)的端部上方,以至于处理液体聚集到门部件腔中形成液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放管(20)延伸到连接所述集流管(14)的排放罩(32)中;并且喷射装置(34)被设置成喷射所述排放管(20)的外壁。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装置(34)安置在所述罩(32)中,使得在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的某个局部打开位置中,所喷射的液体在所述排放管(20)的外壁和所述门部件腔之间流动并形成液封。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排放管(20)并包围所述排放罩(32)的所述排放部(19)之间插入有鹅颈管(12)和所述集流管(14);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喷嘴(18)安置在所述鹅颈管(12)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包括结合到所述排放管(20)中的过流装置(35),用于将过剩的水排出到所述排放罩(32)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包括所述排放口(22)下游的罐阀(40)。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包括用于所述门部件(24;124a、124b)的可手动和/或自动操作的驱动装置。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排放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部件具有带有成型形状的引导边缘,其被设计成在关闭冲程结束之前提供期望的流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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