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颈腰椎电动牵引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3832.4 | 申请日: | 2007-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65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发明(设计)人: | 苏清嘉;欧阳清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5/045 | 分类号: | A61F5/045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顺荣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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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腰椎 电动 牵引机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颈腰椎电动牵引机,尤指一种可对身体颈椎与腰椎进行单独或双向间歇牵引、颈椎牵引角度可调整,及身体胸宽可依不同身裁进行调整的颈腰椎电动牵引机,属于医疗保健设备。
(二)背景技术:
身体牵引机的功用主要是藉牵引身体而达到放松身体背部肌肉神经、促进身体牵引部位血液循环、治疗身体椎间盘突出,及提供制动能量以维持身体牵引部位正常排列等目的,所以,身体牵引机有其功效存在。就习知身体牵引机而言,结构大抵有下列几种款式:
1.台湾地区专利公告编号第323511号「脊椎自动牵引床」,以下简称习知案(一),该习知案(一)主要系身体躺在牵引床上,将腰臀固定,牵引机构再对使用者之下颏进行牵引,以对人体颈椎、腰椎及背椎等牵引扩张。
2.台湾地区专利公告编号第545237号「脊椎牵引复健床」,以下简称习知案(二)),该习知案(二)主要系人躺在床上、脚踝以一束脚件套束,束脚件被一偏心驱动机构带动,可对束脚件作往复位移控制。藉使用者手部握住床边把手作为身体支撑点,脚部随着束脚件作伸长与回位动作,以对人身体进行牵引与整脊效果。
3.美国专利号码第5478307号「脚部牵引机」,以下简称习知案(三),该习知案(三)的牵引身体方式,系将使用者的胸部固定,牵引机构再牵引使用者的脚部,以达到牵引整脊功效。
由上述之说明可知,习知案(一)~(三)都是单向牵引使用者的身体,不是仅单独牵引下颏就是单独牵引脚部,仅能进行单一方向牵引,产品功能性差,单向牵引时使用效率亦差。再者,各习知案的头枕部位并不能针对复健师所牵引的颈椎不同关节部位而调整仰角,以致对使用颈椎调整效果不佳。虽然习知案(二)床头部位可调整角度,但是该床头部位的调整是针对使用者背靠在床头部位之角度调整,而非使用者的头颈部位,以致,对颈椎不同部位的牵引无针对性。其次,习知案固定身体的机构,并无视使用者身裁不同而调整的机构,以致,身体固定、支撑效果不彰,使用者在进行牵引动作时,容易造成身体不适及牵引作用不确实之缺失。
(三)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对使用者进行双向间歇性牵引,或视需要选择牵引方向作单向牵引的颈腰椎电动牵引机;提供一种头枕部位可调整,使依复健师需求进行不同角度牵引,达到颈椎不同部位牵引疗效的颈腰椎电动牵引机;提供一种固定、支撑身体的机构可依使用者身裁而调整,使身体的固定及支撑具确实性及舒适性的颈腰椎电动牵引机。
本实用新型之主要特征在于:牵引机位在人身体头部上方及脚部下方分别具有一台牵引机构,藉此设置,使牵引机构可对使用者身体作双向间歇牵引,或视需要选择牵引方向作颈椎或腰椎进行单向牵引,以提升整脊疗效及产品功能性者。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特征在于:牵引机之头枕部位下方设一角度调整机构,角度调整机构可驱动头枕部位作仰角角度调整,藉此可依复健师需求针对不同颈椎部位进行整脊时调整适合的头枕部位仰角者。
本实用新型之又一特征在于:设置床面上两侧之身体固定机构,可作左右间距调整,使可依使用者不同身裁、胸宽进行间距调整,使身体的固定更具确实性,不会有牵引不确实及牵引效率差之缺失产生。
下面,再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陈述如下:
一种颈腰椎电动牵引机,包含床体及用以牵引使用者身体之牵引机构;其至少具有一头端牵引机构及一尾端牵引机构,其中头端牵引机构位在床头端,用以对使用者的颈椎进行牵引;尾端牵引机构位在床尾端,用以对使用者的腰椎进行牵引;
藉该等设置,使头、尾端牵引机构可同时作动,对使用者进行双向间歇性牵引动作,以对使用者的颈椎与腰椎作间歇性牵引,亦可针对使用者身体需求,进行单向牵引。
其中,床体之床面对应使用者头靠位置系枢接有一头枕板,头枕板底端设置有一角度调整机构,角度调整机构可驱动头枕板作仰角角度调整及定位,以藉调整头枕板仰角而调整患者颈椎牵引角度,使依患者的需求进行不同角度牵引及不同颈椎部位之治疗。
其中,床体之床面对应使用者的腋下位置处系设置有二分开状之身体定位柱,该二身体定位柱间的间距系可调整,使二身体定位柱间距可依使用者胸宽而调整,使身体定位柱与使用者身体具贴合性,使使用者在进行牵引整脊时具舒适性且牵引具确实性。
其中,头端牵引机构之拉带可牵拉使用者的下颏,尾端牵引机构之拉带可牵拉使用者的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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