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保护树木的广告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43345.8 | 申请日: | 2007-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437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杨荣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荣侠 |
主分类号: | G09F23/00 | 分类号: | G09F2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30030甘肃省兰***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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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保护 树木 广告 灯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广告灯箱,尤其涉及一种保护树木的广告灯箱。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及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发展,城市树木、绿地,呈现出与上述发展比例失调或反向发展势态,即城市越发展,城市树木、绿地越稀少,而且人为损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非常严重。城市树木、绿地、历来被称之为“城市的肺”,可见其在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性。本实用新型是为了有效保护城市树木、绿地,特别是有效地保护城市人行道等繁华地段的树木、草地而设计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广告灯箱,尤其提供一种保护树木的广告灯箱,可有效保护树木、绿地,又可以具有广告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保护树木的广告灯箱,根据树木绿地的地理位置、树冠高矮大小等不同情况,包括位于树干周围的凸出地面部分、位于所述凸出地面部分上的广告灯箱部分、以及所述凸出地面部分向四周形成的座位部分。
所述位于树干周围的凸出地面部分也可以由与地面平行部分来替换。
该凸出地面部分以大理石、仿木材料等砌成方形或圆形等的围池,围池高度可以在50公分以下。
与所述地面平行部分用条形石镶边,以将树木根部与街道人行道部分相隔离;树根部分辅以砂石,砂石上加网状铸铁,该条石、铸铁与人行道地面呈水平面。
该广告灯箱部分为立体单面四方型或立体单面等边三角形、一侧双面配街凳、两侧双面配街凳的广告灯箱部分。
该广告灯箱加铁艺代替凸出地面部分。
所述广告灯箱位于树冠以下距地面2米左右;该广告灯箱内周边为钢结构,该广告灯箱内灯具覆盖可防紫外线辐射的亚克力板,该广告灯箱外框为铝型材或不锈钢材料。
对单纯绿地的保护,可用广告灯箱加铁艺代替围栏保护绿地。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针对树冠以下与行人接触的部分的保护,故其规格以树冠以下距地面2米左右为宜,其设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座位部分可以提供人们休息。广告灯箱内周边置钢结构、中间是优质灯具、灯管间距10-15公分,灯具以上覆盖可防紫外线辐射的亚克力板,外框饰以铝型材或不锈钢装饰材料,力求坚固、美观;广告画面则要求在内容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具有美学上的视觉冲击力,以构成城市亮丽的风景线。
该城市保护树木的技术方案与广告灯箱及公益性街凳相结合,投资通过广告运作来承担,政府部门可以少出资甚至不出资,因此具有实施的可行性,一定会受到社会广泛欢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或图2的一种保护树木的广告灯箱,包括位于树干1周围的凸出地面部分2、位于所述凸出地面部分2上的广告灯箱部分3、以及所述凸出地面部分2向四周形成的座位部分4。
所述位于树干1周围的凸出地面部分2由与地面平行部分来替换,即广告灯箱部分3直接放在地面上,周围为灯箱的延伸形成的座位。
该凸出地面部分以大理石、仿木材料砌成方形或圆形的围池。
与所述地面平行部分用条形石镶边,树根部分辅以砂石,砂石上加网状铸铁,该条石、铸铁与人行道地面呈水平面。
该广告灯箱部分4为立体单面四方型或立体单面等边三角形。
该广告灯箱加铁艺代替凸出地面部分2。
所述广告灯箱位于树冠以下距地面2米左右;该广告灯箱内周边为钢结构,该广告灯箱内灯具覆盖可防紫外线辐射的亚克力板,该广告灯箱外框为铝型材或不锈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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