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式防滑鞋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30947.X | 申请日: | 200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344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1 |
发明(设计)人: | 王振滔;王宾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13/22 | 分类号: | A43B13/22 |
代理公司: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阿宝 |
地址: | 32510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式 防滑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鞋,特别是指鞋底上设置有一个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节的防滑装置的鞋。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和资料上所公开的鞋其底面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适合平地上走的鞋底,该鞋底底面比较平整的,通常只有一些细小花纹和防滑条,这些花纹和防滑条主要目的是增加鞋底的摩擦力,防止在平整的路面如水泥地、地板上的滑动;另一种是适合在斜坡面上行走的鞋底,该鞋底的底面上具有突出的固定齿(通常也称为鞋钉),其主要目的是使固定齿扎在斜坡面上,利于爬坡特别是爬山等活动。
上述所描述的鞋底由于其底面的形状是固定的,所以导致该功能也是单一的,鞋底底面比较平整的鞋它只适合在平面的场所行走,如在爬坡的场所行走则就很容易滑动,很不方便;鞋底的底面上具有突出的固定齿的鞋它只适合在爬坡等地方使用,如在平面的场所行走则脚对地面的受力就不均匀,很容易拐脚,并且行走很吃力。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制造方便,同时适合平地行走和爬坡行走的新型的可调式防滑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调式防滑鞋,包括有鞋底和鞋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的底面上与之分体的铰接有可调防滑块,所述的防滑块一面设置有防滑齿,另一面为平面或细小底纹,所述的防滑齿与防滑块一体设置或固定安装在防滑块上,所述鞋底随防滑块的翻转构成鞋底面与防滑块的平面或细小底纹面成持平的第一状态和防滑块的防滑齿凸出鞋底面的第二状态。
此项设置通过在鞋底上铰接有可调防滑块,又由于所述的防滑块一面设置有防滑齿,另一面为平面或细小底纹,这样可以通过翻转防滑块,使防滑块的防滑齿或者平面与鞋底面产生不同的配合,以便达到不同的功能,当鞋底与防滑块的防滑齿配合时,该鞋底就比较适合爬坡的地方行走;当鞋底与防滑块的平面配合时,该鞋底就比较适合平地上行走,这样人们在穿这种鞋后可以适合在不同的场合,省去了要经常换鞋的麻烦,特别是有的时候去郊外爬山,去的时候是平地,我们可以翻转防滑块,而到达目的地准备爬山的时候,再通过翻转防滑块,以达到爬山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鞋底的底面上设置有可供防滑块翻转设置的容腔,所述的防滑块铰接在该容腔中,所述的防滑块周边与容腔的侧壁之间设置有相互卡住的定位装置。
此项设置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防滑块翻转后与鞋底之间的固定,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容腔和定位装置来实现,该方式简单易行,操作性强。
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鞋底的容腔形状成中心对称,且容腔的深度与防滑块的厚度相适配,所述的防滑块的形状与容腔对称的一半相一致,所述的位于容腔中部设置有与鞋底一体的凸台,防滑块通过该凸台铰接在容腔中。
通过所述的防滑块的形状与容腔对称的一半相一致,这样防滑块翻转后其正好置于容腔的一半中,使防滑块与容腔的配合紧凑,不影响行走;又所述的凸台与防滑块铰接,这种方式比较牢固,特别是鞋底上由于受力比较大,所以防滑块的铰接是否牢固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本实用新型中,防滑块可以与凸台和容腔侧壁分别同时铰接,这样更加牢固。
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容腔为椭圆形,所述容腔的前后两半的深度不同,其中与防滑块的平面或细小底纹相对的一半的深度与防滑块的厚度相当,另一半的深度与防滑块的深度和防滑齿的高度叠加后相当。
通过上述方案使鞋底与防滑块配合的两种状态比较合理,且相互之间不产生影响,另外通过容腔前后两半的深度不同设置,进一步保证两种状态的正常工作。
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的防滑块周边与容腔的侧壁之间的定位装置由设置在防滑块周边的凹孔和设置在容腔侧壁上的凸块构成。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案来实现,如采用凸块与凸块的卡合,通常我们只要能够实现防滑块在翻转后保证它固定即可。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鞋底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爆炸图;
图4为图2的防滑块转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的第一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2的第二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康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3094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