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玻璃画体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120962.6 | 申请日: | 2007-06-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272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 发明(设计)人: | 毛均 | 申请(专利权)人: | 毛均 |
| 主分类号: | B44D7/00 | 分类号: | B44D7/00;B44C5/02;A47G1/06;A47F7/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维邦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金 |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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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 | ||
1.一种玻璃画体,包括平面艺术作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画体还包括上表面玻璃和下表面玻璃,所述上表面玻璃和下表面玻璃之间设有所述平面艺术作品,所述上表面玻璃和下表面玻璃之间通过设置在平面艺术作品表面四周的密封条夹持固定所述平面艺术作品,表面玻璃之间的密封条使玻璃之间形成密封的中空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艺术作品与所述下表面玻璃之间设有挡光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艺术作品固定在所述下表面玻璃与所述密封条之间,其中所述下表面玻璃为夹胶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艺术作品固定在所述下表面玻璃与所述密封条之间,所述密封条宽度的一半在所述表面玻璃边沿上,另一半在所述平面艺术作品的边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上表面玻璃与下表面玻璃之间还夹有一层中间玻璃,所述中间玻璃的两个表面均设有通过密封条固定的平面艺术作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画体的四周包有起装饰效果的胶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条为防潮密封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玻璃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潮密封条为中空玻璃复合胶条或者为内置干燥剂的铝条或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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