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生物质气化炉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12999.4 | 申请日: | 2007-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35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马顺水;徐锦大;陈亮;钭一土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顺水 |
主分类号: | F24B1/00 | 分类号: | F24B1/00;F23L1/00;C10B53/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根良 |
地址: | 322300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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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物 气化 | ||
1.一种生物质气化炉,包括清灰体(1)、进风机构、炉体(2),所述清灰体(1)设在炉体(2)底部,所述炉体(2)下部靠近所述清灰体(1)的地方设有所述进风机构,所述炉体(2)内设有燃烧室(3),所述燃烧室(3)底部设有环状耐火墙(4),所述炉体(2)顶部设有进料口(5),所述炉体(2)在所述进料口(5)的下方设有出气管(8),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机构包括环形管道(9)、直管道(10),所述直管道(10)呈水平环状设置在炉体(2)上,所述直管道(10)一端与燃烧室(3)连通,另一端设置在炉体(2)外部,所述直管道(10)设置在炉体(2)外部的一端与所述环形管道(9)连通,所述环形管道(9)上设有进风口(11),所述进风口(11)内部倾斜设有防回火板(12),所述防回火板(12)远离环形管道(9)的一端活动连接在进风口(11)内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2)内部在对应出气管(8)的位置设有锥斗(13),所述锥斗(13)设有开口方向相反的上锥面(14)和下锥面(15),所述上锥面(14)正对进料口(5),所述下锥面(15)位于燃烧室(3)内,所述锥斗(13)与炉体(2)之间设有腔室A(16),所述下锥面(15)上设有通孔(17),所述燃烧室(3)通过通孔(17)与腔室A(16)连通,所述腔室A(16)与出气管(8)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生物质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耐火墙(4)的横截面呈一个由上部为梯形下部为矩形的形状,所述直管道(10)穿过环状耐火墙(4)横截面呈矩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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